未按期还款 歙县法院敦促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借款人退缴赃款
2020年01月17日 17:18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关于敦促涉史鸿峰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借款人退缴赃款的通告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
关于敦促涉史鸿峰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借款人退缴赃款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经济基础,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史鸿峰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高利转贷等一案中,部分借款人至今未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该款系高利转贷所涉资金)。借款人应立即到司法机关配合调查并说明借款情况,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至2020年2月28日止,将所占用本金及利息(以年利率24%计算)全额缴纳至司法机关指定账户。
其它单位、组织、个人从该恶势力犯罪集团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也必须在指定期间内全部退出。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缴纳上述款项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歙县人民法院
歙县人民检察院
歙县公安局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联系人:张德华、吴刚、黄樱
联系电话:6852225 (张德华)
[责任编辑:刘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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