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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时自燃 马鞍山一小区居民楼起火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1月14日下午,有市民向本报热线15505551890反映称,当天凌晨1时30分左右,同意家园小区15栋居民楼下突然燃起大火,大火将停放在

原标题: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车乱停乱放乱充电,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1月14日下午,有市民向本报热线15505551890反映称,当天凌晨1时30分左右,同意家园小区15栋居民楼下突然燃起大火,大火将停放在单元楼门口和一楼楼梯间的4辆电动车烧成空壳。另外,整个单元楼楼道内墙、窗户玻璃以及多户居民家中的家电也不同程度受损。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最终将大火扑灭,才没有酿成更大的事故。

居民回忆:单元门前电动车充电时自燃

1月15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赶到同意家园小区。此时,社区和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正在小区15栋四单元楼内进行火灾损失登记。来自中广有线和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正在楼道内对相关设施进行抢修。记者在该单元楼前和楼道内看到,有4辆电动车被烧得只剩下空壳。此外,整个单元楼道内墙已全被熏黑,单元门被烧得变形,一楼、二楼楼梯通道内墙墙壁大面积被烧坏,二楼、三楼楼梯通道外墙窗户玻璃均破碎,一楼至六楼共12户人家的防盗门全被熏得黑乎乎的,现场弥漫着一股烧焦的气味。家住该小区14栋四单元一楼的周女士是第一个发现火情的。当天凌晨1时30分左右,她突然发现窗外亮光闪闪,原来是对面居民楼前有一辆电动车着火了。“刚开始发现的时候,火势还不是很大,等我出门喊人救火时,单元门口的另外3辆电动车也全都被烧着了,火苗直往楼上蹿。”周女士称,发现火情后,她第一时间便拨打了119,随后通知该居民楼的其他居民。“当时,整个单元楼内浓烟滚滚,等到消防队员赶到现场时,火苗已蹿到二楼。幸亏消防队员及时将火扑灭,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周女士说。家住15栋四单元207室的罗女士告诉记者,当天凌晨听到屋外有人呼喊“着火了”,她打开家门后发现,停在单元楼前的电动车着火了,一家人想着往外跑,可单元出口通道已被火封住,无奈之下只好返回家中等待救援。

记者调查: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屡见不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同意家园小区1月14日凌晨发生的这场火灾事故,是因为一位居民从楼上的家里私拉电线给停放在单元楼门口的电动车充电引起的。这些“飞线充电”的行为无疑是此次火灾的导火索。

近年来,电动车发生火灾的次数、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数量呈逐年上升之势,电动车充电自燃甚至爆炸的新闻也屡见不鲜。2017年12月31日,公安部专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通告中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市民我行我素,视法律法规为儿戏,随意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甚至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1月15日下午,记者先后对湖北路、湖东路、湖南路等多个住宅小区进行走访,发现不少小区单元楼前都张贴有“禁止在单元楼道和单元门附近为电动车充电”的通告,但不少居民无视这些通告,依然将电线直接从楼上放下来给停在楼下的电动车充电。

相关提醒:乱停乱放乱充电 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专业人士提醒骑车市民,电动车使用久了,一定要时常排查安全隐患,使用年限到了,一定要及时更换,长时间行驶后不要立即进行充电,避免充电器过热自燃。要定期到正规店铺购买更换匹配的电池和充电器,不要选择劣质的电池和充电器。要保证电动车的充电时间,当电池电量放至70%-80%时及时充电,一般夏天充电6—8小时,冬天充电8—10小时为宜,电池不宜过度放电。与此同时,消防部门还提醒市民,电动车应不要停放在楼梯间,不要占用消防通道,更不要私拉乱接电源为电动车充电。对随意停放电动车并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对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皖江在线)

[责任编辑:刘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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