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公共活动场所及景区暂停开放、所有节庆活动暂停
2020年01月25日 10:46
来源:安徽网
1月24日,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1月24日中午,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池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1月24日,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出紧急通知:1月24日中午,安徽省启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合池州市疫情防控形势,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前期全面防控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立即做好以下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是各地全面做好各自辖区内“近期在武汉居住、有武汉旅游史、接触过武汉发热或咳嗽患者”人群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登记和及时报告工作,确保不漏一村一户一人,切实找准并切断传染源;
二是池州市域内A级以上景区、宗教场所、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互联网营业性场所、歌舞娱乐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全部暂停对外开放;
三是全市所有节庆活动全部暂停,各类培训全部暂停;
四是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做好通风消毒并且尽量缩短服务时间;
五是餐饮企业同一空间内三十人以上聚餐聚会暂时一律取消;
六是活禽交易市场暂时一律关闭,依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七是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站点全部实施体温监测、通风消毒、出入人员必须配合检测体温;
八是各医疗卫生机构、机场、车站、海关等单位一线工作人员,以及交通工具、商场、餐饮、理发店等密切接触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戴口罩上岗和其他必要的防护制度;
九是做好物资和力量准备,全面保障急需的治疗药物、诊断试剂、防护用品、消杀药品等物资,储备社会生活必需品,打击哄抬防护物资物价行为;保证商品供应;
十是对不配合居家隔离、观察监测,在医疗机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患者及家属,以及不服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有关人员,一律强制执行。
通知要求,当地各县区、管委会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好安徽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措施,确保疫情防控有力有序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责任编辑: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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