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怀宁茶岭镇出台奖补措施激励就地就业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怀宁县茶岭镇在不折不扣执行《怀宁县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专门出台奖补若干措施,扩大就地就业。奖补措施规定:2020年度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中,单独设立“扩大本地就业&rd

怀宁县茶岭镇在不折不扣执行《怀宁县促进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实际,专门出台奖补若干措施,扩大就地就业。

奖补措施规定:2020年度在村级年终综合考核中,单独设立“扩大本地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前三名,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10000元)、先进个人(6名,每人1000元)等奖项。获奖单位引工到县工业园入职新员工数(县三方认定)必须不少于10人。

本地就业及引工奖励:激励返乡就地就业,茶岭籍在外务工人员2020年到县工业园企业就业的,除享受县财政奖补外,镇政府按照县财政奖补标准给予配套奖补(即:普工500元/人、中级工1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5000元/人),给予就业个人一次性奖励;村干部或其他介绍入职人员(非园区企业老员工)每人次奖励普工类500元、技工类1000元;2019年在县园区企业上班的老员工每介绍1名新员工到县工业园入职就业的,除享受县财政奖补外,镇政府按县财政奖补标准给予配套奖补(即:普工类500元/人、技工类1000元/人)老员工个人;上述两种引工介绍人(自然人、老员工)引工到县工业园新入职人员奖励不重复。

给予交通补贴:2020年新入县工业园企业就业的员工,每人每月按6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助费,全年按11个月计算,连续工作超6个月不满全年按实际月数计算;2019年在县工业园就业的老员工介绍成功了1名新员工到县工业园就业的,同等享受该新员工交通补助费,介绍入职多人的,按最多的一位新员工交通补助费给予补助(只享受一次),没有介绍新入职员工的老员工不予补助。

上述所有就业人员必须与县工业园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在岗连续工作六个月以上,并经县招商中心、县经开区、县人社局等主管部门联合核定确认后方可兑现对应奖补资金。

(怀宁县融媒体中心 檀志扬 曹晓春)

[责任编辑:杨胜男]

  • 好文
  • 钦佩
  • 喜欢
  • 泪奔
  • 可爱
  • 思考

今日推荐

凤凰新闻 天天有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