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出额外钱买房子 网友对凤台拆迁赔偿存质疑
2020年03月12日 09:04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网友投诉: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后湖村后咀子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就此次拆迁赔偿一事表示困惑。我是一户一人。有自建房200平。村里跟我讲搬迁分两种方案,货币赔偿和房屋安置。是按人口赔偿的,货币是每人按80
网友投诉: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后湖村后咀子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就此次拆迁赔偿一事表示困惑。我是一户一人。有自建房200平。村里跟我讲搬迁分两种方案,货币赔偿和房屋安置。是按人口赔偿的,货币是每人按80458元赔偿。房屋安置按每人30-40平赔偿。考虑到我是一人一户本来就不富裕。要钱要房子我都拿不出额外的钱买房子。到时会无家可归。请领导就我们这种情况酌情考虑。请领导给予回复。谢谢。
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回复: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搬迁补偿问题,淮南市委高度重视,认真予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凤台县采煤塌陷区农村集体土地居民搬迁安置补偿暂行办法》(凤政〔2019〕34号)文件规定,搬迁安置户可以选择货币补偿(80458元/人)安置,也可以选择乡镇集中安置或县集中安置。县集中安置分为安八期和安九期。安八期位于凤凰湖新区,以高层、小高层为主,户型设计100㎡、110㎡、120㎡三种户型,凤凰湖新区位于凤台县新城区,户型设计以大户型为主。安九期是凤台县新拟建的大型安置新区,位于凤利路以西、潘谢路以南,户型设计以55㎡、65㎡、100㎡、120㎡为主,考虑特殊困难群体实际需求,单独建设了一定数量的特殊群体安置房。乡镇集中安置,桂集镇安置区位于桂福新村二期,户型设计以60㎡、90㎡、120㎡为主。根据县政府34号文件规定在安九期和乡镇集中安置的,煤矿企业补偿的人均面积30㎡置换新建安置房,实际建设成本价与煤矿企业补偿差价之间的房屋差价不再向群众收取,由县政府补贴,超出面积的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经了解,您与家人共4口人,可以分成3户安置,您的父母1户、您的哥哥1户、您本人1户。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可以选择安九期或桂福新村的小户型。如果您需要了解更详细的政策,请直接咨询桂集镇政府(联系号码:0554-8011022)。
[责任编辑:李元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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