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罪 安徽一原副厅级干部被检方逮捕
2020年03月13日 11:14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庆明(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唐庆明利
近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唐庆明(副厅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犯罪嫌疑人唐庆明利用担任灵璧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
唐庆明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安徽检察)
唐庆明简历
唐庆明,男,汉族,1961年12月出生,安徽凤台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入党,大学学历。
1985年7月至1993年3月,历任淮南市委政研室、市委办公室办事员、副科级调研员、正科级秘书;
1993年3月至1997年2月,历任淮南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秘书、副主任,市委正县级督查员;
1997年2月至1998年12月,任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
1998年12月至2001年3月,任淮南市环保局局长;
2001年3月至2003年9月,任淮南市八公山区委书记;
2003年9月至2009年4月,任淮南市田家庵区委书记;
2009年4月至2013年1月,任灵璧县委书记;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任宿州市政协副主席、灵璧县委书记;
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2016年3月,任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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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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