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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91万余元 安徽一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受审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涉嫌受贿91万余元!黄山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吴行彪受审5月7日上午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黄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吴行彪涉嫌受贿一案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行彪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

原标题:涉嫌受贿91万余元!黄山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吴行彪受审

5月7日上午歙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黄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调研员吴行彪涉嫌受贿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行彪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1万余元。当天为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共黄山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法宣办联合组织市直单位部分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2个多小时的庭审工作,以此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提升自身免疫力。

现年66岁的吴行彪19岁参加工作,曾下乡插队,并在休宁县工业局、公交办从事打字员工作。1979年10月起从警,先后任休宁县公安局政保股股员、人秘股副股长、副局长、局长。从1998年3月起,吴行彪走上黄山市公安局领导岗位,历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因涉嫌受贿罪被依法逮捕前,其已退休5年。

该案由黄山市人民检察院指定歙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诉机关指控:1999年至2014年间,被告人吴行彪利用担任黄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1.2825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行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被告人吴行彪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但他认为公诉人的量刑建议“太重了”,希望法庭考虑到其年龄,所犯的时间、节点以及自己身体不佳状况和家庭情况等,请求法庭从轻、减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吴行彪有坦白情节,到案后其如实交代了办案机关已掌握和尚未掌握的全部犯罪事实,案发后积极退出全部违法违纪款项,并当庭表示自愿缴纳罚金,认罪悔罪态度真诚等,加之其系初犯、犯罪主观恶性较小等,希望法庭对其量刑予以从轻、从宽处理。

此案未当庭宣判,接下来该案将进入评议阶段,并择期进行宣判。(黄山日报)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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