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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教育局最新通知!事关秋季幼儿园开学!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合肥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通知明确,今秋开学,合肥市一批小区配套幼儿园将办成公办园、普惠园。通知中重申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印发合肥市2020年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了治理“时间表”,并提出“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已竣工验收的,要及时做好内部装修和开园准备,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

01 目前全市已完成149所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应当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并要按照‘一园一案’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档案台账,确保每一所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到位。”市教育局表示,2019年以来,合肥市多措并举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根据统计,全市需要治理的城镇小区配套园总数155所,目前已经完成治理149所。

对于家长来说,最关注的还是今秋开学“家门口”将新添多少公办园、普惠园?

“2020年是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的收官之年,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梳理工作台账,对未整改到位的配套园分类逐园明确整改任务的完成时间。”此次《方案》中,也划定了今年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的“时间表”。

根据市教育局要求,应转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原则上于2020年5月底前完成协议签署等各项手续,确保2020年秋季全部提供普惠性服务;通过移交、回收、置换、购置等方式治理的配套园,已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5月底前交接到位;未签订协议的,原则上于6月底前签署相关协议,做好相关交接工作,确保2020年秋季提供普惠性服务。

此外,新建、改建、补建的配套园,已竣工验收的,要及时做好内部装修和开园准备,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目前未竣工验收的,要抓紧做好工程收尾工作,原则上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确保2021年春季招生;受疫情影响目前尚未开工建设的幼儿园,要按照各县(市)区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抓紧组织做好开工建设工作,延迟竣工验收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6个月,并于2020年底前完成举办公办园或委托举办普惠性民办园等相关审批或协议签署工作。

02 将统筹安排普惠性学位少的老旧小区

不仅是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及时治理,一些老旧小区因幼儿数多、普惠性学位少的问题,合肥市也将进行统筹安排。

各县(市)区在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教育部门要会同住建等部门统筹安排,将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同步推进,按照人口规模和入园需求合理规划、新建补建改建配套园,推动补足配齐普惠性学位。”按照要求,下一步,全市也将建立健全小区配套园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进一步规范小区配套园规划、土地出让及园舍设计、建设、验收、移交、普惠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堵住政策漏洞。

同时,落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财政补助政策,做好幼儿园法人登记,支持和监督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确保小区配套园尽早投入使用,有效扩大普惠性学位。

(来源:安徽网、大皖客户端、合肥晚报、合肥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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