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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和苑小区物业乱收费还压榨业主?官方回复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太和县晶宫集团开发建造的和苑小区物业乱收费不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存在压榨业主的现象。该网友表示,“我们是晶宫集团开发建造的和苑小区业主,我们特向党委

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太和县晶宫集团开发建造的和苑小区物业乱收费不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存在压榨业主的现象。

该网友表示,“我们是晶宫集团开发建造的和苑小区业主,我们特向党委、政府领导反映本小区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发生的不合规的现象具体如下。”

1、无消防通道小区内有四栋高层,人员密集如果发生火灾该如何救援,不知当时是怎么通过验收的。

2、该小区电梯无备用电源,如果到用电高发期一旦停电电梯将无法使用,遇到孕妇或者老人需要就医这将带来生命的威胁。

3、该小区内有在顶楼搭建空中花园,众所周知楼顶是所有业主共同享用的,就这样被个人所霸占,另外楼层是否能承重的起这么大的重量。

4、小区水电一直没有解决,开采的是地下水,水质严重不达标。电一直没有移交到供电公司,我们用的都是高价格的电。

5、车位费无端翻倍涨价,收取费用比北上广深一线城市都要高。

6、我们要求成立业主委员,做到良好的监督物业公司的各项举措。

对此,阜阳市政府回复:

关于小区消防通道问题。经太和县规划主管部门现场勘查核实,发现该项目在规划核实后,项目单位将局部规划的消防环道改为绿地。太和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督促开发建设单位、物业公司按原规划设计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关于小区电梯备用电源问题。经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现场核查,目前该小区供配电采用双回路供电。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开发项目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中第三条第一款:居住区一级负荷应由双电源供电,特殊情况下(双电源未及的地区)也可采用双回路供电。因此,和苑小区电梯符合供电规范要求。同时,经对该小区的20台电梯安全隐患排查,电梯均在检验周期内(2019年9月-2020年9月),电梯设备运行良好,无安全隐患。    

关于楼顶建设空中花园问题。经查,太和县和苑小区刘某于2018年10月在晶宫和苑7号楼33层顶种植草皮、花草小型景观树等。根据《阜阳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鼓励发展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多种形式的立体绿化和开放式绿化,但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建筑物安全和公共安全。同时,《太和县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第14章亦明确“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如该栋楼业主认为楼顶绿化种植侵害了自身合法权益或者影响建筑物安全和公共安全,建议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用水问题。经查,太和县和苑小区用水现为自备井供水,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已与太和县自来水公司签订了供水改造工程合同,但因改造费用未及时落实而一直未能实施。目前,开发建设单位正在积极筹集改造工程费用,争取近期实施供水改造工程。    

关于用电问题。由于太和县和苑小区建成后,开发单位没有将供电设备移交供电公司,用电暂由小区物业公司管理,用电费用由物业公司收取,价格高于国家电网电价。待完成供电设备移交工作后,将实现一户一表,执行国家标准电价。    

关于停车位收费问题。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定价目录〉的通知》及《安徽省定价目录》(2015版),您反映的普通住宅小区车位管理收费不在政府定价、指导价管理范围内,其收费标准按市场调节定价。建议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就小区车位管理收费问题进行协商,达成双方能够接受的收费标准。    

关于成立业主委员会问题。太和县城关镇政府和关北社区与和苑小区部分业主代表就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进行沟通座谈,达成一致意见,鉴于疫情期间不宜大批人员聚集,待疫情结束后,将按《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成立该小区业主委员会。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太和县信访局督办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责,依据实际,切实抓好落实。    

经与您沟通联系,您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太和县信访局联系。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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