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徐恒秋:完善跨省界生态补偿法规体系
资讯
资讯 > 大陆 > 正文

全国人大代表徐恒秋:完善跨省界生态补偿法规体系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

2020年全国“两会”在北京正式召开,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厅长徐恒秋接受凤凰网安徽专访,介绍了今年的提案内容以及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去年的一些重点工作,诸如公众关心的长江经济带环保问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固废处置问题等。以下为专访全文:

凤凰网安徽:请问徐厅长,今年两会提交什么建议?能否介绍一下建议的背景、建议和对策。

徐恒秋厅长:我今年提交的是关于完善跨省界生态补偿法规体系的建议。

新安江流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导和推动的全国首个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先行探索地,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实践地。在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的指导支持下,自2012年起,皖浙两省携手合作、精心谋划,开展了三轮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果,形成了新安江模式,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一张靓丽的名片。

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初步建立了区域生态补偿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组织保障和法制建设等制度体系,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提升,印证了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

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了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的结合使用,发挥了行政与经济两种手段的“协同效应”,对上下游协同保护流域水质、公平和谐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但目前,我国跨省界生态补偿法律约束体系尚不健全,流域上下游治污协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权责落实与激励政策尚不完善,更重要的是上下游利益平衡点难以达成,因此跨省界生态补偿推进难度大。

为此,我建议:一是完善跨省界生态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层面加快研究制定生态补偿法律法规,明确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有关要求等,推进全面建立跨省界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二是制定流域水质目标生态补偿的制度框架体系。国家层面研究并制定流域水质目标生态补偿的制度框架体系,主要包括公平合理科学的流域跨界水质目标体系,与当前财政体制相适应的生态补偿财政安排制度,流域生态补偿的部门协调制度,税收、财政转移支付和补偿资金筹集、调配、运作和管理等有关制度。

三是确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在充分考虑流域水环境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的污染程度、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支付能力,以及现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处理成本、污染物排放造成的损失成本等因素,建立合理的流域生态补偿标准体系。

凤凰网安徽:2019年,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高站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高质量推进污染防治方面开展了哪些卓有成效的工作?

徐恒秋厅长:2019年,安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多项指标创下近年来最好记录。我主要从生态环境数据和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两个方面来说。

从生态环境数据来说,2019年,安徽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全省16个地市PM2.5年均浓度下降至46微克/立方米,14个考核市PM2.5年均浓度由2015年55.3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7.5微克/立方米,下降14.1%,为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16个市重污染天数共70天,同比减少50%。

从水环境质量方面来说,2019年,全省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77.4%,劣Ⅴ类断面比例0.9%,分别好于年度目标5.7和1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水质优良比例85%,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为国家考核以来最好水平。巢湖水质由中度污染转为轻度污染,新安江保持为全国水质最好河流之一。

在净土清废上,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强化受污染农用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清废行动2019”核实问题整改完成97%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也已提前完成。

此外,我厅始终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和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印发4批清单1303个问题,目前完成整改1211个,占比92.9%。其中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反映的23个问题完成整改15个,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44个问题完成整改124个,中央“回头看”督察反馈的68个问题完成整改35个。

2019年11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现场会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在我省召开,韩正副总理对我省整改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生态环境部安排我厅就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经验做法在2020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从加快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来说,随着生态环境监管任务的越加繁重,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显得越发重要。为此,我们加快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积极创新治理机制。一是全面推进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积极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以市级横向补偿为主、省级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将包括所有出省界、跨市界断面在内的121个断面纳入补偿范围,超标断面责任市支付污染赔付金,水质改善断面责任市获得生态补偿金。2019年全省共产生地表水污染赔付和生态补偿金3.76亿元。我们还出台了沱湖流域生态补偿方案,今年1月1日起实施。生态补偿这个经济杠杆有效撬动了生态环境保护,达到了我刚才说的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为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者环境保护法律责任,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及时有效修复受损害的生态环境,我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率先在全国实现16个省辖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全覆盖;其中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二是强化源头治污。在对末端(企业)监管空间越来越有限的情况下,强化源头治理势在必行。我们大力度推进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建设,出台了《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从源头上倒逼企业和相关单位改善工艺流程、提升管理水平、减少污染排放。据测算,《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后,全省氮氧化物排放将减少四分之一以上,对全省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将十分有利。三是科学编制“三线一单”。编制完成《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三线一单”技术成果》(“三线一单”,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确定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的生态分区管控格局,提出大气、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底线目标,确定了近期安徽省资源利用上线。这对推进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处理好发展和底线的关系将发挥重要作用。

第二,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为提高监管效率,使监管更科学、精准、有效,我们加快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去年6月份建成投运安徽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实现全省大气环境、水环境、固废以及污染源监测网络可视化和数据分析,初步构建了省级生态环境智慧监管综合平台。紧盯重点污染源监管,至今年4月底,已完成2085家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运维监管“三个全覆盖”,建成重点污染源巡查预警系统,形成问题预警、现场巡查、督促整改、资料存档回访的闭环管理模式,基本实现了对违法排污行为的精准打击和有效监管。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全力推进长江流域入河排污口监管系统建设。目前已建成77个工业企业排污口自动监测设施,并与省生态环境大数据中心联网(剩余20个今年底前全面建成)。完成了20个长江支流入江口微型水站,年底前还将建立其余40个长江支流入江口自动监测水站,届时我们将实现长江主要支流入江口水质状况预警监测监控。环保智慧监管体系在信访投诉闭环管理上也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推动彻底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全年近17000投诉举报件全部桉期办理。

第三, 健全完善监管体制。推进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机构完成挂牌,编制、职能得到进一步升级优化。大力推进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积极推广设立乡镇生态环保工作站,加强生态环保工作的基层基础建设,将环保监管向基层延伸,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地落实。

凤凰网安徽: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安徽的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应对疫情防控和帮扶企业复工复产采取了哪些措施?

徐恒秋厅长:疫情发生以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组包保责任,迅速行动、全力应对,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

我们成立了由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及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保障战“疫”、复产、治污三不误。

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予以落实,不折不扣完成,以打赢疫情防控的优异成绩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组织60名党员组成抗疫先锋队,分赴各地开展技术帮扶,坚决“让党旗在疫情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疫情期间,我厅在医废处置监管、环境应急监测监管、涉疫环境监督执法上扎实履行部门职责。其中在公众关心的医废处置监管上,我厅提请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实现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全过程监管。制定应急处置管理技术指南和处置方案编制大纲,确保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全覆盖,医废、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置100%全落实。

在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上,我厅一揽子推出环评管理豁免名录(2020版)、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改试点、重点项目环评调度等文件,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在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豁免管理的基础上,将农副食品加工业、房地产、服务业、纺织服装、交通运输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涵盖22大类50小类建设项目列入清单,实施环评豁免管理,相关项目无需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对17大类44小类行业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在规范环评、符合许可条件下,申请人书面承诺,结合信用评价等情况可直接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分类分级管理,约85%的建设项目实施备案管理,报告书受理要件从8项缩减为3项。进一步压缩环评审批时限,省级审批环评文件用时仅为法定时限的40%左右。

此外,我厅还优化监督执法。印发《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和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小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重大工程项目、重点领域企业、其他已经安装在线监控的企业等6类行业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或免于现场执法检查。

这些政策深受企业欢迎,获得社会好评,赢得广泛赞誉。

凤凰网安徽:今年4月29日,安徽31个贫困县(区)全部实现“摘帽”,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在脱贫攻坚工作上取得了哪些成效?

徐恒秋厅长:对于我厅脱贫攻坚工作,我主要从定点帮扶和生态扶贫两个方面来说。

我厅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扶贫帮扶工作,全面完成帮扶任务。

从2013年至2019年10月,我厅先后选派4名处级干部到怀远县挂职担任副县长。2014年10月起先后选派了三名科级干部到“双包”村五郢村任职,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扶贫工作队队长。2017年4月,省扶贫办增加安排蒙城县马集镇鹤庵村作为我厅的另一个“双包村”,我厅选派一名处级干部和两名科级干部组成工作队、驻村任职。

经过持续几年的定点帮扶,2018年8月8日,安徽省政府宣布怀远县实现贫困县摘帽。五郢村于2016年实现了贫困村出列,2018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实现脱贫,村集体经济收入从“空白”发展到2019年60.99万元,成为省级集体经济“强村”。此外,蒙城县马集镇鹤庵村2017年实现了贫困村出列,2019年村集体经济收入53万元,名列省级集体经济“强村”行列。

在生态扶贫方面, “十三五”期间,我厅积极推进生态扶贫工作,不断加大农村污染防治力度,切实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贫困人口获得感。通过调度、督查、督办等方式,大力推动治污项目实施。2019年,全省新增建成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264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1596个。

“十三五”以来,我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3300个。开展了1153个乡镇及以下“千吨万人”水源地整治专项行动。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6%以上。支持贫困地区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模式、新机制,旌德县和岳西县获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

亲爱的凤凰网用户: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建议升级浏览器

第三方浏览器推荐:

谷歌(Chrome)浏览器 下载

360安全浏览器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