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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建议完善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具体举措


来源:中安在线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建议完善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具体举措【案由】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则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新交规规定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岳喜环:建议完善礼让斑马线上行人具体举措

【案由】

斑马线是行人出行时的安全线和生命线,礼让斑马线则是一座城市文明的体现。新交规规定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律要求,也是提高整个社会公共道德素质的要求,更是增强所有驾驶员的守法意识的要求。但是在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争议问题,如何界定礼让规则,怎样在礼让行人的过程中保护行人和机动车驾驶人的权益,需要我们完善礼让斑马线上行人的具体举措。

【案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马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记驾驶证3分。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建议】

(一)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在斑马线上行人和车辆都要遵守信号灯行进和行驶。但对于违法通过交通路口的行人,可以减轻或免于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腿脚确实不便的儿童、残疾人及老年人等除外)。交通规则应当由机动车和行人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章违法,都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对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要有规范的技术标准去判定就可以了。

(三)在设置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监控抓拍系统的路口,应按照机动车超速查处规范一样,设立完善的警示提示标志。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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