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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学生打赏网络主播 花掉父母2万多元血汗钱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黄山区一熊孩子打赏网络主播,花掉父母2万多元血汗钱!

原标题:黄山区一熊孩子打赏网络主播,花掉父母2万多元血汗钱!

现在各类游戏平台,直播平台层出不穷。买装备,刷礼物,各种圈钱招术也是花样繁多。近日,黄山区一名学生上网课期间,在大小直播平台多次充值,打赏主播,几天内花掉了父母2万多的“血汗钱”。

4月28日,一条客服短信提醒,让学生刘某的母亲王女士大惊就进支付宝查看了一下,里面的16,000元没有了,银行卡上的2000多元也没了。”市民王女士说。

王女士查阅记录发现,自4月23日起支付宝里就多了一大串付款记录,最多的600元,最少的1元,付款对象是抖音等大大小小10多个直播平台。自己一直忙着采茶制茶,这钱又是怎么花出去的呢?询问孩子刘某后,知道了实情。原来,这段时间,刘某用一个旧手机上网课,期间登陆了多家直播平台,并绑定了母亲的支付宝账号,给主播多次刷礼物打赏。

孩子礼物刷得痛快,却不知这可是父母的血汗钱。靠着茶叶和务工,王女士家一年的收入也就6万多元。

市民王女士:“当时人蒙了,我起早贪黑做茶叶,还要带小孩,很辛苦,才挣了2万块钱,一下子被他刷掉了。一年的收入好像都没有着落了,一年都白干了。”

王女士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了情况,希望能追回这些钱。民警积极帮忙协调,第一时间和直播平台客服联系。几经周折,在民警帮助下,抖音App同意退还孩子刷掉的1400多元钱,而其它直播平台的客服态度并不友好。

市民王女士:“他们没有回信息,现在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搞,这个钱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得回来。”

那么,这钱到底还能不能要回来呢? 

黄山区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胡艳:“13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在《民法总则》中有规定,8到18周岁都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只能从事与其行为以及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的行为都要由其代理人来代理或者得到其确认追认才能生效,像这种在平台上打赏两万多块钱,显然属于超出认知范围的,属于无效行为,家长可先与平台沟通,追回该打赏款,沟通不行的话,通过法院来解决该纠纷。”

截至发稿前,小刘在直播平台里充值的2万多元仍未退还,王女士还在想办法通过各方面渠道与平台客服协商。

父母起早贪黑采茶忙,孩子一掷千金赏主播,发生这样的事,我们不能过多地去苛责孩子,毕竟他们的自控意识和认知能力没有完全形成。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加强监督,规范网络平台的市场行为,给孩子打造一个绿色的网络空间。

(黄山广电台)

[责任编辑:刘李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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