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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在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原标题:芜湖在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履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共同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日,《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

原标题:芜湖在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落实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履行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共同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近日,《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该《办法》的核心内容是,首次在芜湖全市域所有镇(街道)试点开展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打通大气污染治理“最后一公里”。

根据《芜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实现市县镇三级监测点位全覆盖。2018年,芜湖市投入6000余万元,建设了覆盖全市所有镇(街道)的国标空气站点。这为该《办法》的实施提供了客观条件。

据悉, 按照该《办法》,排名计分将综合考虑全市镇(街道)的区位差异、经济水平高低和空气质量改善压力大小等因素,通过PM2.5和PM10两项指标的排名计分,按月实施分类排名、分类预警和约谈、分类经济奖惩的生态补偿措施。其中,对每月排名前五位的镇(街道),给予经济奖励,对排名后五位的镇(街道),实施经济惩罚,对连续月排名靠后的进行预警或约谈。

为充分发挥生态补偿机制的正面引导作用,该《办法》中还设置了豁免条件,若PM2.5达到所属区域当月目标值且达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可免于预警、约谈和经济惩罚,旨在鼓励各地加大治理力度,争先提前达标。

据悉,2020年6月30日前为空气站点试运行期,在此期间,各考核区域的空气质量数据仅排名通报,不施行预警、约谈和经济奖惩,7月1日起正式施行预警、约谈和经济奖惩。考虑生态补偿首次细化至镇(街道),《办法》有效期暂定至2020年12月31日。

7月1日起该《办法》正式实施后,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按季公布本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来源:大江晚报)

[责任编辑:袁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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