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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考录取全流程“把关” 杜绝“冒名顶替”


来源:合肥在线网

原标题:全流程“把关” 杜绝“冒名顶替”日前,记者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了解到,从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到&l

原标题:全流程“把关” 杜绝“冒名顶替”

日前,记者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了解到,从考生个人信息的保密到“录取考生数据库”的录入、从特殊类型招生的公示到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等,我省都将全流程“把关”,杜绝“冒名顶替”。

【网上录取】

高校在我省招生实行网上录取,省考试院监督

今年,高校在我省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各高校将在校内采取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录取期间,各高校和省考试院要保证相互通讯畅通。”省考试院表示,正式进入录取环节后,高校和省考试院将按照“学校负责、省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对退档考生的退档理由须详细注明,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做出解释,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省考试院负责监督在本地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录取考生数据库】

拟录取名单由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

今年高考,我省拟录取的考生,都将进入到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的“录取考生数据库”里。

按照要求,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统考、保送、单独考试拟录取的考生等)标注录取类型后,报经省考试院核准,并增补有关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省考试院核准后形成录取考生数据库,并据此打印相应录取考生名册,加盖“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新生专用章”,作为考生被高校正式录取的依据,予以备案,同时在高校同批次录取结束后寄给有关高校。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除按规定应向社会公开公示的信息外,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考生确认】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通过省考试院或高校指定渠道核实和确认

在查询录取结果和收到录取通知单时,考生也要“多留心”。

“考生可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和安徽教育厅网站(jyt.ah.gov.cn)以及高校所提供的途径查询和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通过省考试院或高校指定的信息发布渠道进行核实和确认。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

高校根据经省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考生名册、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高校应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我省考生名单(含考生号)进行汇总,于本校规定的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之内传报我省考试院。严禁高校为未报到考生注册学籍。

【严格把关】

对违规参加高招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将取消其当年各科成绩

省考试院表示,对于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在高校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我省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其中,对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高校招生考试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另外,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认为所报考高等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所报考高等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合肥晚报)

[责任编辑:蔡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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