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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200元!安徽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可获补贴


来源:安徽网

原标题:每人每月200元!安徽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可获补贴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据悉,对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

原标题:每人每月200元!安徽中小微企业以工代训可获补贴

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据悉,对于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简称“四类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我省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企业申请享受以工代训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政策执行期限不追溯至本通知印发之前。

根据“通知”,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可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提高至100%。2019年末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较低的市,可结合实际适度降低返还比例,但不得低于60%。对2020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差额部分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直接返还企业。

同时,强化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政策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简称“五大行业”)的各类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吸纳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连续停工停产达到15天,但继续为职工发放工资(或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同一职工,同一企业享受以工代训补贴后,不再享受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对于同一职工,同一企业已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实施以工代训并享受补贴。

提醒:

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需登录“安徽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所申请的补贴项目,在“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板块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一份。

如:中小微企业申请新吸纳四类人员以工代训补贴或五大行业企业申请新吸纳人员以工代训补贴的,需提供《新吸纳人员花名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中小微企业未新吸纳此类人员的无需提供)、按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停工停产中小微企业申请职工以工代训补贴的,需提供《停工停产期间在职职工花名册》、停工停产期间按月发放工资(或生活费)银行对账单。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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