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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凤凰网安徽综合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7日至12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省直机关工委(含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3月25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向省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直机关工委先后3次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李锦斌书记有关讲话精神,机关基层各级党组织按照要求及时组织所属党员对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切实把工委广大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整改要求上来,增强各级抓好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上下同心、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省直机关工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时间主持召开工委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班子全体成员、各部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协调、督查等四个小组,明确分工职责。先后召开8次工委会议,研究重大事项31个,制定重要制度21件。

(三)紧盯突出问题,周密制定方案。对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工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关于省委第十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88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对省委“五人小组”会议指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和巡视反馈指出的“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巡视期间开展的干部选拔任用和意识形态责任制两个专项检查,分别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形成“1+2+2”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四)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4月10日,召开省直机关工委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传导压力,将88项整改措施逐一分解到责任处室,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主要负责同志牵头8项整改任务,占任务总数的30.7%,坚持每月一调度,推进巡视整改工作。6月10日,省直机关工委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将巡视反馈问题作为重要检视对照内容,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扎实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五)强化督促指导,一体推进整改。整改期间,主要负责同志先后3次召开调度推进会,听取各牵头责任部门(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督促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抓好工委自身整改的同时,统筹抓好直属三校整改工作。5月13日,工委会专题听取直属院校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研究推动三校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自我加压,强化主责主抓意识,深入分管领域检查督导,建立台账并按时限要求倒逼整改责任落实,确保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巡视整改工作同频同振、同向发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措施落实,推动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1)针对学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谋划统筹工作不到位问题

一是坚持“四个第一”制度,今年以来,工委会和工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23次。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机关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纳入党务干部培训、省直党校主体班教学、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必修课,安排专家学者讲授,目前,已在4个培训班上开设了专课。提炼编发“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建重要论述以及党内重要法规条例应知应会百题问答”,挂在安徽机关党建网上,让党员干部学习,并在6月上旬组织省直机关党务干部进行了一次知识测试,共有7.3万人参加。二是印发《省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举措》,提出五个方面30个具体举措,推动“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推进;8月3日召开省直机关党建工作推进会,交流创建工作经验,选树创建工作典型。印发《关于加强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的通知》,对文明单位的届中申报和退出机制作了进一步完善,对创建管理督查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并列出了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四大类10种情况的负面清单,强化了省直机关文明创建工作的管理。三是把抓好党建作为第一政治任务,工委会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及时讨论和决定机关党建重要事项,今年已专题研究6次。制发了机关党建年度工作要点和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确定了今年机关党建工作7大类20项具体党建任务。召开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建立了由42人组成的机关党建研究专家库,为解决机关党建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持。由工委领导带队,组成23个调研走访组,6月底至7月上旬全覆盖对123家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党建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按照《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责任清单》,跟进督导6项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4月下旬,召开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工作会议,对79家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职抓党建工作进行了民主评议。同时,结合省委综合考核工作,对82家省直单位的党建工作进行了综合考评。四是拟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七大类25条具体措施,努力把省直机关党务干部建设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目前,《意见》正在征求意见阶段,计划8月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联合印发。筹划编集《如何当好机关党委书记》《如何当好机关纪委书记》《如何当好党支(总)部书记》等,为机关党组织书记提供工作路线图,帮助党组织书记熟悉掌握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规定和方法要求,推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走上正规化轨道。目前,丛书编筹大纲已制定,正组织力量编写。 五是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召开工委会专题听取直属三校全面建设情况汇报,集体讨论确定各直属院校发展方向、建设目标和办学定位,研究解决制约单位建设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对直属三校制定“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

(2)针对推动改革不够问题

一是主动对标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新职能,去年以来多次与省委编办沟通协商,着力推动职责修订、内设机构调整、人员编制优化工作。5月份省委编办批复同意,根据批复,撤销干部培训部、将其职能并入组织部(加挂“省直机关干部教育办公室”牌子)、设立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省直文明办并明确其职责,同时明确研究室负责省直机关党建督查工作。目前,内设机构已调整,人员已调整。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省委群团工作实施意见和省总工会改革方案等;省直机关群团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已上报省群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4月中旬对35家未按期换届的基层工会进行提示,并发放《省直单位换届改选提示函》;规范基层工会换届改选,4月下旬下发《基层工会换届工作规范(试行)》,明确要求基层工会与所在厅局机关党委同步换届。三是召开工委会议,专题研究省委机关俱乐部改革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积极稳妥、规范有序的原则,决定撤销安徽省委机关俱乐部机构,将其在职和退休人员纳入省直养老保险社保系统,将其固定资产划至委属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管理。2020年4月,已将5名退休人员和2名在职人员纳入省直养老保险社保系统。

(3)针对效能建设深入推进不够问题

一是站在更强释放“党建+效能”助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应、更准聚焦履职能力和履职效果、更好推动建设高素质机关干部队伍的高度,推动出台《关于推进治理能力建设提升省直机关服务效能的意见》。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工作,今年以来先后3次组织写作班子研究文件稿的指导思想、框架结构和主要内容。二是加强效能建设专兼职队伍建设。组织召开了省直机关效能监督员年度工作会议,对新一届效能监督员,围绕效能建设职责要求进行专题辅导。5月28日举办省直及中央驻皖146家单位效能办主任培训班,交流机关效能经验做法,明确了今年效能建设重点任务。今年以来共有31人(次)参与省直层面各类综合考核评审工作,有效发挥省直机关效能监督员积极作用。三是推行效能考核负面清单制度。把效能明查暗访、投诉办理、第三方测评和省级公共事项审批件“回头看”发现问题等四类负面评价情况,纳入2019年度省直机关82家单位发展(效能建设)考核指标、纳入41家中央驻皖单位年度考核指标,首次将第三方测评纳入36家金融服务机构效能建设考核指标,并相应制定了考核标准。四是整合规范效能投诉渠道。进一步整合规范效能投诉信息平台工作,实现省政务服务网的效能投诉网上平台与省直机关党建网效能投诉窗口数据的互联互通。96980效能投诉专用号码申请获省通信管理局审批许可,已向社会公开。

(4)针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指导不够的问题

一是开展向大别山革命老区相关贫困村划拨340万元党费使用专项检查。4月15日工委下发《关于开展大别山革命老区相关贫困村划拨党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34家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按照要求于5月初完成自查工作。6月19日,工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驻村扶贫干部履职作风情况“四不两直”调研方案》,同步开展划拨党费使用情况检查。工委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带队,按抽查三分之一比例已对11家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帮扶的贫困村进行了实地抽查。从实地抽查和34家单位自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能够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党费,发挥了党费促攻坚的作用。同时发现少数单位划拨党费未使用完,存在党费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工委及时梳理分析并要求相关单位整改到位。二是聚焦“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题,4月份以来先后组织四期省级驻村干部860人全员培训(省直机关及中央驻皖单位、省民主党派、中央驻皖金融服务机构、高等院校、省属企业和中直机关驻皖扶贫干部),邀请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领导、阿里巴巴电商学院高级培训专家作专题讲座,省委组织部、省商务厅等7个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现场作了最新政策解读,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等23家单位作“四带一自”和消费扶贫等经验交流,参训人员围绕“工作队应给贫困村留下什么”“工作队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做什么”主题开展分组讨论。三是组织召开省直32家牵头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反馈考核发现问题、交流定点帮扶工作经验。会议就着力推进消费扶贫、开展单位帮扶责任人为贫困户办一件实事活动作出工作安排,督促省直定点帮扶牵头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目前32家牵头单位已全部牵头召开团组会进行工作安排并推进落实。四是加大定点扶贫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力度,开展“决胜小康·奋斗有我”宣传活动。通过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对评选出的50个先进集体和100名先进个人进行每天动态报道。4月30日以来,已刊登50个先进集体、48名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6月中旬,《致敬我们身边的榜样——安徽省属单位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集》已完成编辑。6月19日,工委会研究决定编印出版该报告集所需经费在留存党费中列支,由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

2.关于指导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5)针对分类指导未落实问题

一是推进建立机关党建联系片工作机制,对组织关系由工委管理的79家省直单位和45家中央驻皖单位实行工作全覆盖,按照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利于交流的原则,划分10个机关党建工作联系片,分别确定工委直接联系的负责同志和责任部门,帮助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解决党建工作的困难和问题,更好地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和互动交流。二是扎实开展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从省直机关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培育推选基层党组织159个,首批确定22个基层党组织入选“领航”计划省直机关培育库,18个基层党组织入选“领航”计划省直机关示范库,其中,3个基层党组织入选全省示范库。在“安徽机关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开设“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领航’计划”专栏,宣传做法经验,编印《“领航”计划——安徽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库培育库集萃》5000册,7月底前发放到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供基层党组织借鉴参考。三是根据省委组织部皖组电明字〔2020〕32号明电通知,定于7-8月举办全省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省直所有党政机关干部都将参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培训班(含全部省管干部)。原计划2020年2-6月底前开展的省直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班不再举办。8-11月,举办5期党支部书记轮训班,其中,省直机关2期培训510人,直属单位1期培训300人,农信社系统1期培训300人,政法系统1期培训110人,分层次、分类型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6)针对指导督促不到位问题

一是4月20日召开工委会,听取宣传部(文明办)关于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情况汇报,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提出加强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的工作举措,并形成长效机制,坚持工委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二是制定印发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并坚持“一学一登记、半年一汇报”报告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省直机关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6月底前,省直各党组(党委)中心组已按照要求,总结梳理上半年学习情况,汇总上报学习报表。工委宣传部对省直各党组(党委)中心组上半年学习情况进行通报。7月上旬,工委开展机关党建“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将省直各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作为调研督查内容,推动学习计划落实。三是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建立并实行省直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派出14个巡听小组列席学习会,加强对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查,提升学习效果。同时,制定《省直机关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情况评估表》,对省直机关党组(党委)贯彻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制度情况和学习成效进行评估。4月份以来,已组织开展巡听工作15次。期间,巡听小组对发现的交流研讨主题不突出、结合工作职责不紧密、传达文件过多、重数量轻质量等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工委拟于12月上旬汇总各组巡听情况,并进行学习情况评估。

(7)针对跟踪问效不够问题

一是制定创建模范机关的具体举措。去年年底组织5个调研组深入20家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就模范机关建设活动进行督促检查,今年3月份结合省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印发了《省直单位“模范机关”创建举措》,围绕“五个过硬”的目标任务,细化30条具体举措,指导省直各厅局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活动。召开2020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暨纪检工作会议,就“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作了重点部署,并纳入《2020年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省直各单位开展模范机关建设工作的情况,分别在2019年度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报告中作了汇报。29家中央驻皖单位,也已按照部署要求,将模范机关建设纳入总体工作安排,统一布置、有序推进。二是广泛开展“双争一创”行动。将创建模范机关工作落小落细落实,3月份,在省直机关启动开展“党员争做先锋、党支部争筑战斗堡垒、创建模范机关”行动,教育引导党员强化“五个意识”,党支部做到“五个带头”。三是分联系片召开建设模范机关推进会。重新划分党建联系片,将124个单位划分为10个片,分片召开建设模范机关推进会,进行跟踪督促,加强工作调度,交流创建经验。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建设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评选表彰活动。

(8)针对考核评价不够精准科学的问题

一是牵头修订汇总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中省直单位履行党建责任部分的评分标准和量化指标。4月23日,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牵头组织召开2019年度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议。会后,对评议表进行汇总统计,并将评议结果纳入省委年度综合考核。二是制定《省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暂行办法》。在工委机关及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经合法合规性审查后,6月12日正式印发。下一步按照规定开展约谈,对约谈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记录在案,约谈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省委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约谈情况进行汇总向省委专题报告。三是认真抓好2019年度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定点扶贫成效考核。完成了上年度省直及中央驻皖166家单位定点扶贫考核,采用单位自评(组内互评)+评委评审+第三方测评的方式,进行综合评定。为确保考准考实,采取四项新措施:量化了各单位消费扶贫等指标,对未达到省直单位平均值的单位扣分;首次委托省统计局开展了帮扶责任人随机电话抽查,对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进行扣分;注重32个帮扶县(市区)提供的帮扶单位工作开展情况,防止出现重自评总结等考核现象;单设了24家高职院校和15家没有帮县任务的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消除了考核盲区,首次实现全覆盖,提高了考核区分度和考核结果公信力。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9)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形成以《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修订)》为主,以任务清单、督查办法、分析研判、阵地管理等11个配套制度为辅的“1+11”制度体系。二是两次召开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省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分解整改任务,研究制订相关制度。三是整合省直纪检监察工委、效能建设工作部、省直工会、省直团工委网站,统一委托安徽新媒体集团负责运维管理,提高网络安全防护等级。四是加强检查督促,5月上旬,组织对直属三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对存在的互联网工作群组底数不清、思政队伍教育培训不够、风险监测研判处置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现场提出批评,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压实责任,限期整改。五是加强对直属三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出台《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工委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进一步对外请报备审批程序、审批责任进行规范,要求直属三校对把握不准外请事项进行报批。在民主生活会上,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党委对未及时履行报备手续的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以此为戒,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红脸出汗、及时提醒,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二)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问题整改

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10)针对监督检查不到位问题

一是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将落实中央及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情况纳入年度述职评议内容。4月23日,组织召开2019年度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述职评议会议,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陶明伦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8家单位作了现场述职,71家单位进行书面述职。124家省直及中央驻皖单位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完成述职评议工作。二是召开省直机关纪检工作会议。3月27日,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组织召开省直机关纪检工作会议,总结2019年省直机关纪检工作,谋划部署2020年主要工作,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纪律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三是巡视期间,省直机关工委召开机关党的组织建设集体约谈会,对没有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配备不及时,新组建单位未及时成立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等存在突出问题的8家单位进行了情况通报。6月12日,工委制定并向省机关印发《省直单位机关党建工作约谈暂行办法》,明确了约谈的10种情形,约谈形式、程序和整改落实要求。

(11)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省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确保年初有布置、年中有督导、年底有汇报。二是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作为2019年省委综合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并在领导班子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中,深入检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三是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工委会议已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指导分管部门(单位)制定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四是制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党风廉政谈话情况登记表》,明确廉政谈话的四种类型、具体要求和记录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谈话制度,在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中普遍与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

(12)针对压力传导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责任清单。根据《中国共产党当合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和省委有关规定,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工委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工委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议事和决策规则,修订《省直机关工委委员会会议制度》,制定《省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根据工作职责,明晰工委机关和各直属单位层级事权,明确直属单位须经工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巡视整改以来,工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67项,其中重大事项决策44项,重要干部任免6项,重大项目安排11项,大额资金使用6项。三是实施有效监督。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委直属机关纪委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再监督。

5.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有差距问题

(13)针对履行职责不精准问题

一是加强对省直单位机关纪委的领导,制定省直单位机关纪委2020年主要职责任务清单,明确7个方面27项具体任务,明确机关纪委工作重点,要求机关纪委每半年报送一次综合工作总结,机关纪委书记每年述职一次。加强对机关纪委干部的业务指导,下半年将举办省直机关纪委书记培训班,把党内法规解读纳入今年对机关纪委干部培训内容。二是组织开展党建和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5月份,利用省直机关党建网和微信公众号,搭建党建和党章党规党纪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平台,组织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全体党员在线测试,目前已有7.3万多名党员完成在线测试。三是指导省直机关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和省纪委工作安排,印发指导意见,对制定方案、学习研讨、检视反思、建章立制及一体推进整改提出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联络群,及时推送重要工作信息,两次印发工作提示函,定期汇总报告79家省直单位警示教育进展情况,选树3家省直单位作为先进典型上报省委。四是加强制度规范。认真履行派出监督职责,制定完善《省直机关工委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规定(试行)》《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办法》《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廉政谈话办法》等5项制度并汇编成册。目前,工委机关3名党员干部报备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廉政意见回复4人次。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工委室(部)、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11人次。

(14)针对监督执纪不到位问题

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力度。制定《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廉政谈话办法》,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主要负责同志与部门全体党员以及工委机关室(部)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听取意见建议。二是认真用好巡察成果。对省直讲师团和省直党校开展巡察,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予以立案审查,给予一名正处级干部党纪处分,并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以案示警。三是制定监督执纪“流程图”。对检举控告受理处置、问题线索管理、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7个方面,从受理检举控告开始到处分执行,采取流程图的方式,将执纪审理调查工作内容、程序、审批权限等进行细化和规范。四是加强联合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制定《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职责办法(试行)》,列出监督清单,规范与工委基层纪检组织联合监督执纪工作。2016年省委巡视反馈省直党校有关信访件已处置到位。

6.关于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

(15)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将省直讲师团及《七月风》编辑部财务工作整体移交工委,由工委办公室管理。4月份已经移交完毕。二是印发《省直机关工委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机关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的监管和督查力度,各部门、单位均进行了认真整改。

(16)针对落实招标采购规定不严格问题

一是认真核查处理。对省直讲师团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未履行自招标采购招投标程序的问题,已于2019年8月与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处理,给予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二是全面排查整改。2020年6月,工委专门开展了直属单位监管整治问题专项巡查,梳理了2016年1月至2020年6月招投标项目共计101个,中标成交价55687.29万元。对其中17个项目现场复查。城管学院巡视反馈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均已整改,经排查未发现其他明显问题。三是健全监管制度。修订《省直机关工委采购招标管理办法》,要求省直工会、省直讲师团严格执行,指导直属院校制定各单位采购招标规定。工委招标办负责对部门自行询价采购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机关纪委负责对工委招标办采购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省直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对采购招标活动进行再监督;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管理监督的意见》,将采购招标纳入监督范围,实现常态化监督。

(1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是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省直纪检监察工委联合工委直属机关党委向工委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印发通知,对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提出纪律要求,并推送廉洁短信。对工委直属单位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过节费、违规使用公车以及违规组织公款聚餐等。对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起公车私用问题严肃查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全院通报,扣除其2个月部分绩效工资,补交燃油费。二是及时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省直电大发放通信费、省直讲师团违规发放编校费、组稿费,已清退到位。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省直电大违规发放通信费问题,工委已责令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在工委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省直讲师团违规发放编校费、组稿费问题,已于2019年8月与其他违纪问题一并处理,给予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党纪处分。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问题整改

7.关于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问题

(18)针对“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问题

一是健全“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省直机关工委决策规则,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根据各直属单位工作职责和资金规模,明确直属单位须经工委会讨论和决定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的具体范围和金额标准。今年以来,工委会集体研究决策直属单位重大事项9项。二是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划分层级事权。制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审批、监管和督查工作规程》,通过明确工作规程、建立报送台账、自查、督查等方式,督促各直属单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省直机关工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建立各直属单位向工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并要求各直属单位结合实际每年初对清单进行更新,合理划分层级事权。

(19)针对执行集体决策不充分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工委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明确需要执行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 工委机关和各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工委集体决策。制定《省直机关工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直属单位发展定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财经制度、大额经费的使用等事项,必须向工委请示报告并由工委集体决策。 二是明确工委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关规定,将工委班子成员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纳入工委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考核内容。工委直属机关纪委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再监督。三是对工委拨付省直讲师团办刊经费补助情况进行梳理。根据2008年6月23日工委会议精神,自2009年起,工委每年从党费中拨付30万元用于《七月风》办刊专项经费。根据2015年2月11日工委会议精神,自2015年起,工委每年从党费中拨付12万元用于《中心组学习参考》办刊专项经费。2016-2017年,按照上述会议精神,工委每年拨付《七月风》办刊经费30万元,《中心组学习参考》办刊经费12万元,两年共拨付办刊经费84万元,拨付申请由工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审签。2018年起,工委从严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党费使用严格执行《省直机关留存党费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拨付省直讲师团办刊经费42万元,2019年拨付省直讲师团办刊经费50万元,均经过工委会集体决策。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2020年4月,工委研究决定将省直讲师团及《七月风》编辑部财务工作整体移交工委,由工委办公室管理。

8.关于推动干部队伍建设有差距问题

(20)针对交流轮岗不到位问题

一是结合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2019年12月至今,工委机关交流轮岗27人次,其中,1名机关干部交流到直属单位担任领导职务、直属单位1名干部交流到机关工作。反馈意见提到的工委机关8年未交流的2名干部和14年未交流的1名干部均已交流轮岗,并得到重用、晋升职级或提任处级领导。二是统筹推进年轻干部、工作经历单一的干部多岗位锻炼。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进工委后从未交流的8名干部全部得到了交流轮岗,其中2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三是根据新设立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省直文明办工作需要,结合部分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对部分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

(21)针对激发干部担当作为力度不大的问题

一是召开工委会和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央《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并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识,大力营造了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制定《2020年省直机关工委开展“双争一创”行动工作举措》,在工委系统深入开展“党员争做先锋、党支部争筑堡垒、创建模范机关”行动,组织开展了“‘三个以案’促提升、我为党旗增光彩”大讨论、“党章党规党纪在我心中”系列教育、“夏送清凉冬送暖”“主题实践进社区”等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三是将担当尽责的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并结合平时了解干部日常工作和一贯表现,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13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有9人得到提拔使用或职级晋升,促进了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争先创优。四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了对直属三校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督查检查,查找出28个问题,制定40余项措施并抓好整改。开展了对机关和直属单位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二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事项进行初审工作,对专项检查反馈的存在漏报情况的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工委分管领导分别与巡视反馈问题涉及到的干部进行谈话,对其批评教育、谈话提醒。

(22)针对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偏低的问题

一是印制《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有关规定选编》,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二是结合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月下旬至6月上旬,工委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去年12月以来共选拔使用18名干部,目前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50岁以下正处级干部7人、40岁以下副处级干部7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面向全省遴选7名公务员(参公人员),除1人因怀孕推迟外,其他6人均已到岗试用。目前,老中青结合、专业合理的干部队伍正逐步形成。

9.关于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3)针对“走在前、做表率”意识不强问题

一是印制《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有关规定选编》,通过多种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党性观念。二是结合召开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月下旬至6月上旬,工委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所属人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三是加大选拔任用干部力度,去年12月以来共选拔使用18名干部,目前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50岁以下正处级干部7人、40岁以下副处级干部7人,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目前,老中青结合、专业合理的干部队伍正逐步形成。

(24)针对基层组织建设有弱项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工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建工作督查指导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月推进、季督查、半年总结、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对督导内容、方式方法、组织领导和结果运用等重点事项,作出了具体安排。6月9日至15日,组成督导组对直属三校党组织、机关各党支部上半年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个别支部存在落实党建重点任务不到位、党员党费不按月缴纳、党支部有关会议质量不高、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形成党建督查工作报告,6月22日召开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就督查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作出“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基层党组织,责令限期整改”的决定。会后,机关党委迅速给各基层党组织发出“反馈意见函”,提出整改标准、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坚持立行立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针对工委原组织部统战部党支部、讲师团党支部存在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组织部党支部、讲师团党支部分别于4月27日、4月7日召开专题党员大会,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通报存在问题,负有责任的支部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我批评,作出深刻检讨,并按照整改要求制定了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统计表》,建立换届时间档案,对即将到期换届的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提前6个月进行提醒督促,确保各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坚持立行立改,工委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已于2019年11月20日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四是通过实地督导等形式,督促城管学院加大“双带头人”培育力度。自2019年10月开始,城管学院坚持边查边改,结合专业标准化建设对专业教研室进行优化调整。2020年3月,研究制定《学院专业(课程)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在教研室优化调整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要求对学院教师党支部进行换届改选。截至目前,教师党支部书记19人中,符合条件的“双带头人”党支部书记16名,占比84.2%。目前尚有3个党支部书记不符合“双带头人”要求,包括思政教研部第二党支部、轨道学院第一、二党支部。由于上述三个支部缺乏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现由具有讲师职称的教师担任支部书记。学院将通过高级人才引进、加大学科带头人培训力度等方式,力争2021年实现“双带头人”全覆盖。

(四)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方面问题整改

10.关于对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25)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对所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

一是规范直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审批。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根据各直属单位工作职责,明确直属单位须经工委会讨论和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制定《省直机关工委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建立各直属单位向工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凡由工委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依规定程序方式向工委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做出决定,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重大经济事项审批管理。巡视整改以来,直属单位向工委请示报告重要事项52项,其中请示事项21项,报告事项30项,报备事项1项。二是开展“直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省直机关工委巡视整改工作方案要求,2020年4月至6月,工委开展了对“直属单位监管不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共排查出“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不严”等六个方面问题66个,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65个,1个正在推进中。2020年6月,工委成立督查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验收。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工委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管理监督的意见》,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备、管理职责清晰、内部运行有序的工作机制,解决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有力、层级事权划分不够清晰、制度机制完善不够到位、管理监督措施相对粗放的问题,切实加强对直属单位的领导、管理和监督。

(26)针对2015年审计指出省直党校历年结余资金长期未清理问题

一是清理省直党校结余资金。经与省财政厅协调,2020年4月,历年结余资金332.43万元已全部上缴省财政非税专户。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结合直属单位监管不力专项整治,对工委系统结余资金长期挂账问题进行排查。经排查,截止2020年6月底,工委系统未发现结余资金长期挂账问题。同时,建立长效机制,研究出台《省直机关工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对直属单位领导管理监督的意见》,将结余资金长期挂账问题纳入财务管理监督范围,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三、坚持长期整改,巩固巡视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一)驰而不息抓好后续整改,确保全面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保持恒心韧劲,在巡视整改上持续发力,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整改成效。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尚需时日整改到位的,做到挂账不销账,确保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工委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继续强化整改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纪检监察工委继续加强对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情况的监督,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务求实效抓好建章立制,做到“管常管长”标本兼治。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同时,结合制度执行情况的审查,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以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保障和巩固整改成效。

(三)更加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民主和集中相统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工委自觉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委履行监督责任,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工委加强对省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省直纪检监察工委落实日常监督和派出监督职责,加强对省直单位机关纪委业务指导,构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日常监管,强化教育管理。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勇于担当作为的实干精神,加强干部监督教育管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1—62606943;邮政信箱: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1号楼西216室(邮编:230091);电子邮箱:ahszjggw@163.com。(安徽纪检监察网)

[责任编辑: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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