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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赌债盗窃黄金1087.1克,滁州男子获刑10年


来源:安徽网

据滁州中院消息:天长市一男子因赌债无力偿还,竟动起了盗窃金店黄金还债的歪脑筋。10月20日,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偷盗黄金首饰案件,被告人戚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扣押在公安机关的赃款108855元、二手保时捷车一辆,依法执行后发还被害人。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5日凌晨,经事先踩点,戚某骑摩托车至天长市铜城镇某金店附近,换好衣物后步行至金店。戚某采用攀爬防盗窗、翻越二楼护栏的方式进入店铺,窃得柜台内黄金首饰1087.1克(价值人民币45.65万元)后逃离。上述黄金首饰,部分被戚某出售,所得赃款用于购买二手保时捷车辆1辆、偿还债务等。

2020年6月15日,戚某被天长市公安局抓获归案并退出赃款98855元。案发后,当地公安机关从戚某处扣押尚未出售的黄金首饰394克,从收购人处追回黄金首饰308.51克,均发还被害人。另扣押戚某购买的二手保时捷车辆以及收购人退出的赃款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戚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综合戚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王小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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