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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盐金融”总经理谷新生: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迫在眉睫


来源: 凤凰安徽

“徽盐金融”总经理谷新生: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迫在眉睫

“徽盐金融”总经理谷新生先生接受凤凰安徽专访

12月22日,安徽知名P2P平台“徽盐金融”总经理谷新生先生接受凤凰安徽《经经乐道》栏目专访。谷先生指出,从实践情况和研究的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还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需要不断进行深入细致的探讨和完善。同时他认为,从P2P平台的发展来看,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已迫在眉睫。

网贷平台的定位有待商榷

凤凰安徽:请谷先生介绍一下徽盐金融的基本情况。

谷新生:安徽盐业的、第一家省属国资互联网金融平台。公司于2015年4月正式上线运行。

安徽盐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安徽省国资委批准成立,我们的控股股东是安徽省盐业总公司,安徽省盐业总公司是与安徽省盐务管理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的省属大型国有企业,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已连续多年排在全国盐行业前列。

有这么强大的股东背景,投资人是绝对可以放心的。

凤凰安徽:目前平台成交量如何?

谷新生:一开始交易量并不高,我们也一直在控制节奏,把“稳”放在第一位。只要做稳了,把投资人的利益保护好了,就是一种最好的推广宣传。

截至目前,平台累计成交额超过3亿元。在贷余额2亿多元。没出现一笔本息逾期。

凤凰安徽:除了P2P之外,目前徽盐金融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没有涉足股权众筹、资产转让等其它领域?

谷新生:目前开始涉足债权转让,对于股权众筹和资产转让还没有开始做。

凤凰安徽:未来有没有这方面的打算呢?

谷新生:有这方面的打算。但证监局此前出台的办法征求意见稿里规定,不允许P2P和股权众筹两种业务在一个平台。监管部门的理由是分割风险,但是从我个人作为一个从业者的角度来说,我认为这个规定还有待商榷。

就在《指导意见》发布时间不长的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民间借贷若干规定》,该规定明确: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其中对于网络借贷有明确规定,《民间借贷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里与《指导意见》有了对接:P2P网络贷款属于民间借贷,适用《民间借贷若干规定》。

细细品读《民间借贷若干规定》这段文字,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含义也是非常清晰的:如果P2P网贷平台仅提供媒介服务,如果借贷双方产生纠纷,要求网贷平台承担担保责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网贷平台为借贷行为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P2P网贷平台可以不提供担保,也可以提供担保。

但是遗憾的是,最高院的规定并没有沿用《指导意见》给P2P网贷定位于信息中介,而是模糊地定性为“提供媒介服务”。

鉴于此,如何定位网贷平台,一是要实事求是,二是要进一步研究探索。

金融行业需要专业的人来做

凤凰安徽:从前不久的e租宝事件,到近日大大集团资金兑付风波,接踵而来的问题平台是否意味着网贷行业风险骤增?

谷新生:实际上,e租宝做的不是P2P,按照正常分类,e租宝做的是资产转让。

我认为P2P首先要设置门槛。很多平台不懂得风险控制的,因此出事的平台会很多。

目前很多做P2P平台的人员懂互联网的多,懂金融的少。

凤凰安徽:那您觉得懂互联网的人与懂金融的人,谁做P2P更具备优势?

谷新生:你这个问题非常好,实际上这也是目前P2P平台普遍存在问题。类金融的企业,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这种现象。

实际上,作为从业者和研究者,我曾经做过相关方面的研究。从担保公司、小贷公司,到P2P,为什么金融变革的每个阶段都会出现问题?一方面,说明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民众投资的意识特别强。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特别是房地产行业在走下坡路,相当一部分民营资本找不到出路。

在中国民众的眼里,金融行业是暴利行业,当然事实上也是如此。金融的利润率远远高于传统行业的利润率。特别是一些高利润、高回报的行业,如房地产行业,当它遇到经济下滑或受到打压的时候,自然会转移到金融行业来。

但是同样的,金融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行业,这一点很多人会忽略。金融不是一般人想做就能做好的,金融行业需要专业的人来做。国外资本主义发展将近二百多年的历史也能证明这一点。

讲到底,做金融首要的是控制风险。因为任何的互联网金融要想持续经营,投资人是基础,是衣食父母。P2P平台一定要保护好投资人的利益,否则这个平台就做不好、做不长。如果大家到一个平台连本钱都得不到保障,投资人就不会再来。所以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其实是放在第一位的。

在国外例如美国很多的P2P平台投资人是机构投资人。很有专业性,机构来投要占到50%。而中国的P2P平台90%甚至100%都是散户投资人,怎么保护散户投资人是非常关键的。

指导意见不全面、不准确、不实际

凤凰安徽:今年的7月18日央行就曾下发《互金指导意见》,有消息称,有关P2P的监管办法最快有望于两周内征求意见。你个人怎么看待这件事情?

谷新生:此前,《指导意见》中对P2P的定位是:P2P平台是信息中介。我认为,这样的定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缺陷,我把它总结为三不:不全面、不准确、不实际。

一是不全面。没有将个人对企业、企业对企业的网络贷款行为纳入定性,只是将个人(个体)对个人(个体)的网贷行为纳入其中。覆盖面太小,不全面;也不符合现有平台的实际情况。

以安徽为例,P2P平台中90%以上都有企业贷产品,即通过个体和企业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显然,这种业务并不在《指导意见》界定的个体网络借贷范畴,也不在网络小额贷款范畴。那么,这种平台的监管性质如何界定?是否涉嫌违规或者超范围经营?更为严重的是,这不是安徽P2P网贷平台的区域性特征,放眼全国,绝大部分网贷平台都开展企业贷业务,这也正是网贷平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顽疾的重要社会功能之一。

二是不准确。简单地将P2P网络借贷定位于信息中介,有两个问题:首先《指导意见》中的定位犯了语法错误。文中规定“个体网络借贷要坚持平台功能,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前两项“信息交互、撮合、”是信息中介的职能无疑,而后一项“资信评估”就是十足的信用中介的职能了;其次在后面规定的“主要为借贷双方的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服务,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与现实情况大为不符。

三是不实际。不切合现有平台的实际情况,详见前两点所述。

凤凰安徽:您觉得未来P2P行业需要引入增信制度吗?

谷新生:当然是需要引入的,需要设置门槛。

陌生人向陌生人借钱,如果没有中介人或者中介人不提供增信是很难实现的,这符合中国的国情。

在P2P模式下,借款人相对更容易借到钱,将借款项目、金额、利率上传到P2P平台即可。对于出借人的门槛也足够低, 100元不嫌少,50万元、100万元不嫌多。回报率则远远高于银行的理财产品。不过,这个看似完美的链条,却不一定都能够保证成交。因为即便只投资100元,也存在一个问题——凭什么相信陌生人?

金融市场改革开放迫在眉睫

凤凰安徽:你个人怎么看安徽的P2P行业?

谷新生:总体上的预期还是很乐观的,否则我自己也不会从事这个行业。

首先是市场的需求。创业的第一瓶颈是资金,目前民间对资金的需求量是非常巨大的。十月底全国P2P平台累计成交额已经突破了一万亿,以后还会突破十万亿、二十万亿,这都是没问题的。

这个就涉及到我们国家金融体制的改革和开放。实际上,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中,我们的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增长,但是金融却严重滞后于经济的发展。

我个人的观点是,目前我们国家要发展“大金融”,不要把主流金融或民营金融那么明显的区分开。另外,不要分业监管。包括把互联网金融分类称七大类,都是有待商榷的。

比如互联网信托、互联网基金,实际上就是把基金和信托产品拿到线上售卖而已,它们和P2P不太一样,它们本身就是有产品在市场上存在的,只是现在拿到线上来销售而已,而且不需要在线上平台增加特殊的功能。现在把这些割裂开来分业监管,如果你要做这些项目,会有三四个部门来监管,我觉得这是不合理的,很明显不符合实际。

很多人不敢说,但是作为从业者、又是研究者,我觉得我不说从良心上过不去,我希望这个行业有个正常的监管。

凤凰安徽:安徽的互联网金融什么时候才能告别这种野蛮生长阶段?

谷新生:要告别野蛮生长,首先要有好的监管。

一个行业的发展,特别是一个新兴行业的产生发展的时候,难免会泥沙俱下,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互联网金融也不例外。例如P2P网贷的自融、跑路甚至诈骗等问题屡屡发生。这就要求从政府层面加强监管。

高风险行业特别需要政府监管,有了监管,再有自律,这个行业才能良性发展。

凤凰安徽:有人说P2P网贷是金融压抑的产物,您个人怎么看待? 

谷新生:“压抑”这个词不一定准确。用我的话说,目前中国的金融资源严重的供不应求,满足不了老百姓生产、经营、消费的需求。所以,我的意见是,下一步,国家要对金融市场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开放。

凤凰安徽: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了吗?

谷新生:非常的迫在眉睫。你想一下,P2P都能做到1万亿的规模,这是什么概念?

P2P行业的利率很高,很多平台达到10%-20%,这么高的利率依然能做到这种规模,民间对资金的渴求程度就可想而知了。

监管尚未明确的可以先去做

凤凰安徽:我看到,徽盐金融的介绍中说建立了风险备付金制度,这种备用金制度有哪些优势?

谷新生:徽盐金融推出风险备付金制度,不仅仅是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现在没有风险,并不意味着未来没有风险。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金融行业也不可避免。

遇到一些紧急的资金情况,可以对投资人资金先行垫付。比如,一旦借款人出现不能按期支付息金,徽盐金融平台徽通过风险备付金帮助贷款人垫付给投资者。然后我们通过债权转让的办法将债权转移到平台,平台替贷款人追讨。

凤凰安徽:这不是和担保很像吗?是否会触及《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的红线?

谷新生:我觉得这实际上是一种增信的措施,不应该叫做担保。我不是大包大揽,如果平台的准备金用完了我也可以不用。

凤凰安徽:目前备付金的额度是多少?

谷新生:控制在注册资本的50%-60%,但是随着平台规模的不断扩大,备付金的额度也在不断的增加。我们最终目标是增加到3000万,第二目标是增加到5000万。

如果监管办法出台以后,允许平台提风险准备金的话,我们还会增加相应的措施。

凤凰安徽:目前是在钻监管的缝隙吗?

谷新生:正规的金融企业,比如银行、保险、证券,在财务制度上是允许金融准备金制度的。这与我们的风险备付金有区别,一个对内一个对外。目前的问题就在于,P2P行业缺乏监管,没有一个相对准确、全面的定位。如果比照一般的企业对待,P2P是不允许提取风险准备金的。我们要保护投资人的利益,我只能自己拿钱出来。

所以我们就先做。如果《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细则出台后,把P2P划归到金融企业,风险准备金自然而然就成为平台的一项制度。

正是因为目前没有相应的监管,所以我们才会讨论这件事情是否合理。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不能去被动的等待监管制度出台。我们先去做,去探索,去寻找互联网金融保护投资人的各种可能性。(凤凰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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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徽盐金融 谷新生 安徽P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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