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公安发出全县首份《公安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

休宁公安发出全县首份《公安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

原标题:澄清不实投诉!休宁公安发出全县首份《公安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

2020年10月16日9时14分,一名张姓男子向休宁县公安局110举报反映:车牌尾数为333的警车涉嫌公车私用行为。县局高度重视,督察部门立即对反映情况进行核实。

经查,该辆警车系溪口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10月16日上午8时30分许,该所民警驾驶皖J0333制式警车押解违法人员到休宁县人民医院体检,之后送黄山市行政拘留所执行拘留任务,直至下午17时许完成收押任务。县局维权办认定该投诉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0月22日在局务会上,县局维权办正式向溪口派出所发放了《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正名通知书》,公开为执法民警澄清不实投诉,维护其正当权益。

这是今年5月《黄山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后,休宁县公安局发放的首张《公安民警维权正名通知书》。

通过《维权正名通知书》的发放,进一步激励民警大胆、规范、文明执法,自觉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和禁令。(休宁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