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司法局:夯实“四大职能” 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太湖县司法局:夯实“四大职能” 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近年来,太湖县司法局秉持“司法为民”宗旨,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为引领,积极履职尽责,为全县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治社会的建设者,群众身边的法律顾问和贴心人,群众安全感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法律援助是太湖县司法局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既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又维护了社会稳定。王某是该县大石乡村民,2017年经人介绍,在陈某、施某承包的一工地从事木工工作。然而,在工程完工后,尚有10万元的劳务工资没有得到支付。在结算时,陈某向王某出具了一份《欠条》,且施某对此进行了担保。按《欠条》约定,陈某应在2018年8月30日前付清欠付王某的劳务工资。但到期后,陈某并未履行付款义务。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便于今年5月份到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法援律师程书超说:“经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王某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我作为王某的代理人,我接受指派后随即向太湖县人民法院起诉。经调解,王某等11人两个星期就拿到了10万元的工资。”

受援人王先生说:“我刚开始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来到了太湖县法律援助中心,没想到他们工作人员还真受理了我讨薪案件,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把我们工人工资帮我要到了,我从内心非常感谢法律援助中心。”

一直以来,太湖县司法局坚持“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应援尽援”的服务理念,全力做好农民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五类”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援助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的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民生工程。今年以来,我县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700多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余伟华说。

为了让法治宣传更具影响力,太湖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县各单位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宪法宣传周”“江淮普法行”“校园法治巡讲”“公民旁听庭审”“领导干部学法述法”“送法律志愿服务”等常态化工程,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00余场,惠及群众数万人,全县普法工作“大合唱”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法治教育关乎民族未来,今年来,累计开展校园法治巡讲30余次,受教育师生万余人,覆盖到了城乡中小学校。近日,太湖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就走进华兴公学开展了校园法治巡讲活动。

“通过今天这个讲座,我认识到应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做一个遵章守法的好学生。”华兴公学801班学生王宇杰说。

多向发力,提升司法工作质效。近年来,太湖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解决了很多积案,保证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方便监狱服刑人员与家属会见,县司法局配备有远程视频会见帮教系统,实现与监狱远程视频互动交流,为服刑人员与家属提供“一站式”免费视频会见服务。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太湖县司法局依法依规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行政复议、群众公议、个案监督等形式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169次。

据了解,近年来,太湖县司法局多项工作受到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高度肯定,先后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县”、省级“六五”普法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黄德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