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义安区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铜陵义安区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日前,义安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了《铜陵市义安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试行)》。该职责规定共有7个方面内容,涵盖了区委区政府、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党委(党工委)、乡镇政府(办事处)及功能区管委会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突出了六个方面的特点,即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增加了党委部门职责,明确了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了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职责;明确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

职责规定的出台,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对确保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现时间、空间上的无缝隙全覆盖,防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出现脱节,推进齐抓共管机制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余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