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出售银行卡给诈骗团伙 两男子涉嫌犯罪被抓获

宿州:出售银行卡给诈骗团伙 两男子涉嫌犯罪被抓获

2020年12月15日,新庄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梁某某报警称,其在2020年2月份加入了某刷单微信群,群主承诺只要参与刷单,除了会全额返还刷单金额外,还会给予一定的佣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梁某某按照对方提示,刷了几单,发现事情确如对方所说,且刷单金额越大,所得佣金也就越多。然而,梁某某也就此走入了对方的陷阱,在刷了几笔大单后,不仅没有得到佣金,就连投入的资金也收不回来。从2020年2月12日到2月22日,梁某某共计被对方骗去了27万余元。

了解案情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工作,通过大量的摸排走访,深入调查,最终找到案件突破口,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两名湖南籍的男子,分别叫姜某某(男,23岁,湖南省宁远县人)和赵某某(男,29岁,湖南省湘乡市人)。通过调查二人社会关系和活动轨迹,民警获悉二人当前均在广东省东莞市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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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掌握确凿证据后,新庄派出所与刑事侦查大队抽调警力,共同赶赴广东东莞市,于2021年1月9日晚22时许,在当地警方协助下,办案民警在赵某某工作地将其抓获,1月10日上午10时许,另一名嫌疑人姜某某在东莞市寮步镇某宾馆内被抓获。赵某某、姜某某到案后交代,二人在明知对方系诈骗犯罪团伙的情况下,仍然向该团伙兜售共计17张银行卡,姜某某从中获利900元,而赵某某仅获利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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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下午,姜某某、赵某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宿州萧县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