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蚌山区:普法进社区讲出“百姓味”

蚌埠市蚌山区:普法进社区讲出“百姓味”

为进一步推进“一村居一法官”驿站建设和作用的发挥,1月19日,蚌山区委政法委、区法学会组织蚌山法院干警来到青年街道同乐园社区驿站,向社区居民讲解《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和婚姻家庭方面的相关内容,引导群众了解和学习民法典知识,学会用法律护航美好生活。

“高空抛物屡禁不止,时有发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当直接侵权人难以确定时,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

“之前觉得民法典好像跟咱没啥关系,听讲座这么一解说,才真正体会到民法典是保护老百姓权益的。” 居民刘大姐在咨询完财产继承有关事宜后说。

为普及宣传好《民法典》和做好双提升工作,蚌山法院以“一村(居)一法官”活动为纽带,采取“集中宣讲+现场互动”方式,将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讲深讲透,讲出“接地气”、“百姓味”,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全力推进法治蚌山建设。(蔡永清 彭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