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20〕242号),各地和有关单位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民主择优的原则,向我部推荐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对象。经审查,拟表彰符合要求的先进集体250个、先进工作者350名,优秀河(湖)长349名,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1月29日
受理部门: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联 系 人:铁梦雅 王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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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流域机构、各省(区、市)河长办转登到本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示。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优秀河(湖)长
安徽省
张 华(女)中共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陈 勇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立仓镇镇党委副书记、乡级河长
刘 明 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下楼镇镇长、乡级河长
陈 雷 中共安徽省固镇县连城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武子林 中共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顾集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刘晓峰 安徽省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湖镇镇长、乡级河长
贺家平 安徽省天长市市长、县级河长
左年文 中共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委员会区委书记、县级河长
程明星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人大主席、乡级河长
乔东福 中共安徽省枞阳县白柳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查 明 安徽省泾县桃花潭副镇长、乡级河长
黄光明 中共安徽省东至县官港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朱读凯 安徽省岳西县姚河乡镇党委委员、乡级河长
汪 媛(女)中共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委员会书记、乡级河长
二、先进集体名单
安徽省
安徽省水利厅河长制工作处
安徽省合肥市河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六安市水利局
安徽省黄山市水利局
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水务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河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池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