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场外配资案件 在铜提起公诉

全省首例场外配资案件 在铜提起公诉

近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场外配资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对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这是我省首例起诉的场外配资刑事案件。

据介绍,2020年6月以来,吴某等人以某公司名义开展场外配资业务,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人负责联系客户和金主(资金需求方和供应方),有人负责分仓软件维护和风控。该公司收到客户保证金后,通知金主按照1:4或1:8不等的杠杆比例将配资资金转入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内,再给客户分配分仓系统子账户及密码,并设置预警线、平仓线进行实时监控。当客户股票交易亏损至其保证金的60%时系统自动预警,要求客户追加保证金;若未及时追加导致继续亏损至其保证金的50%时,系统强制平仓。至案发,吴某等人为何某某等20余位客户场外配资达4300余万元,获利37万余元。

该检察院依法审查,并认定吴某等六人的场外配资行为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检察官介绍:所谓场外配资,不是指交易所之外,而是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融资业务平台(配资公司)居间撮合将客户与金主连接起来,主要利用分仓软件这一技术工具将一个真实的证券账户(母账户)分设为多个虚拟子账户,配资公司将融入资金出借给客户,从中赚取利息差。场外配资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客观上必须加强金融监管,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章志强 孙照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