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阜阳等地老人强行讨喜钱被行拘 勿以恶小而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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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阜阳等地老人强行讨喜钱被行拘 勿以恶小而纵之

四川营山县公安局官方日前发文披露,春节期间,因通过“抢镜”等方式,向正在拍摄婚纱照的年轻情侣强行讨要喜钱,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一名老人被警方行政拘留。

据媒体报道,等新人摆好造型,摄影师准备按下快门时,老人便突然闯入“画框”,诉求很直接,就是要钱,讨要方式也颇为无赖——“不给喜钱的话,你们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对于强行讨要喜钱的行为,当地警方及时介入处理,对此网友普遍表示大快人心。勿以恶小而纵之,行政拘留的处罚结果,也算是对相关恶习的一次有力警醒。

依法亮剑,理当成为处理类似问题的常态。这既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也是基于一层现实——讨喜钱的现象早已屡见不鲜,在一些地区甚至成为了某种风俗,成了婚礼现场的固定节目。

一些老人之所以撒泼无赖,说白了还是仰仗自己年事已高,行为再过分,新人也不会过多纠缠。再者,结婚本来是大喜之事,新人为了图个吉利,往往给钱打发了事。

但这种妥协和纵容,其实是在进一步助长恶习成风。像本次被行政拘留的老人,就是看到很多老人讨喜钱成功才跟风。

而且,有些讨钱的方式,越来越简单粗暴。拦车堵路,和敲诈勒索已经没有太大区别,并且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阻碍交通。另一方面,在讨喜钱蔚然成风后,老人胃口越来越大。媒体报道,在安徽阜阳,一群老头老太拦截婚车,索要红包、喜烟,“只认一百块”……

可能在有的老人看来,讨喜钱只是讨个彩头,但强行索要财物,本身就涉嫌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犯罪。

老人法律意识淡薄,意识不到强行讨喜钱的危害性,不是可以宽纵的理由。当事人应该有相应的维权意识,而警方等执法部门,针对类似违法行为,就该果断出手。当然具体的处罚措施,拘留还是批评教育,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裁量。

最近几年来,“老人变坏”或“坏人变老”,成为常见的公共议题,甚至衍生出对老年人群体的标签化的偏见。这种偏见很大程度上正是源于,一些老人的作恶行为,法律层面采取了宽容、保护式的处理。

必须再次提醒的是,纵容“坏老人”,绝不是对老年人的保护,只有一视同仁,才能够减少类似陋习恶习的上演,最大限度实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