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男子为牟利 购买打印机等工具在家中伪造人民币

淮南一男子为牟利 购买打印机等工具在家中伪造人民币

淮南一男子为牟利 购买打印机等工具在家中伪造人民币

为了牟利,淮南一男子在网上购买了六色喷墨打印机、防伪纸、铜印模具、烫金纸、墨水等伪造货币的工具和原材料,在其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住处内伪造人民币。3月3日,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该起伪造货币案起诉书。

因涉嫌伪造货币罪,于2020年9月17日被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执行逮捕。

2018年5、6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为了牟利,网上购买了六色喷墨打印机、防伪纸、铜印模具、烫金纸、墨水等伪造货币的工具和原材料,并在其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区银鹭万树城西门组团一27号楼2003室住处内伪造面额10元、20元人民币。2020年9月16日,淮南市公安局田家庵分局侦查人员在其住处内现场查获其伪造191张10元疑似假币、472张20元疑似假币,总面额共计11350元。经中国人民银行淮南中心支行鉴定,上述伪造的疑似假币均为假币。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伪造货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造货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