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合肥这些地方禁止垂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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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合肥这些地方禁止垂钓!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关于巢湖水域禁止垂钓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巢湖水域实行禁止垂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垂钓水域: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河口水域。

二、禁止垂钓期限(暂定):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垂钓渔获物。

四、巢湖渔政管理部门及沿湖地方人民政府应加强禁止垂钓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日常巡查,做好禁止垂钓的监督管理。

五、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安徽省巢湖管理局渔政管理总站为具体管理单位,可根据本通告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举报电话和地址:

渔政管理总站:0551-83126532

卧牛渔政站:0551-82172350

高林渔政站:0551-82171698

白山渔政站:0551-82172353

三河渔政站:0551-68771666

义城渔政站:0551-63352005

长临渔政站:0551-67398418

中庙渔政站:0551-82172358

渔政执法支队:13965680585

举报地址:巢湖市半汤路与姥山路交叉口环保楼9楼

安徽省巢湖管理局

2021年4月8日

巢湖市关于裕溪河、滁河巢湖市段禁止垂钓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对裕溪河、滁河巢湖市辖段实行禁止垂钓。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垂钓水域:裕溪河、滁河干流巢湖市辖区域段及各支流通干流河口水域。

二、禁止垂钓期限(暂定):2021年4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三、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任何形式的垂钓活动;严禁收购、加工、销售非法垂钓渔获物。

四、沿河乡镇应加强禁止垂钓工作的宣传引导,开展日常巡查,做好禁止垂钓的属地监督管理。

五、在禁止垂钓水域和禁止垂钓期内从事违法垂钓活动的,依法进行查处;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举报电话:巢湖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0551-82627473

巢湖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信息来源:巢湖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