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54万农民变身村集体股东

太湖县54万农民变身村集体股东

仲春时节,太湖县天华镇平岭村马冲组75亩药牡丹基地内,村民马名得、殷兴华十分忙碌。得益于这片药牡丹基地,如今他俩不但有了“固定”工作,而且还成了村集体的股东,享受年终分红。

平岭村位于花亭湖上游深山之中,地理条件偏远、村民居住分散,2014年贫困发生率超过33%,村级集体经济为零,村中劳动力大都外出务工,田地抛荒严重。为了降低田地抛荒率、增加集体收入,脱贫攻坚过程中,该村借助安庆港华燃气公司25万帮扶资金建成药牡丹基地。

“药牡丹的籽和根都有药用价值,能产生很高的经济效益,相比以前种植水稻,亩产能增加4倍,达到每亩产值5000元左右。同时还能有效解决农村留守劳动力的就业问题。”该村党总支书记王向东说,利用牡丹花期发展乡村旅游业也非常合适。

不光有药牡丹种植基地,近些年该村在安庆港华燃气、太湖二中等单位的帮扶下,建起了村级光伏电站、油茶基地、扶贫加工厂、农产品仓储物流中心等产业项目。产业发展的同时,该村还实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村内产业项目,村民们因此成为村集体股东、享受年终分红。

清产核资、身份界定、设立组织、股份量化、登记赋码……2018年起,太湖县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清产核资村级集体资产、设立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实现集体产权集体所有、人人有份、按户持股。截至去年底,该县境内177个村(居)已全部完成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共计颁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证书14.3万份,全县54万农民全部变身为农村集体资产股东。

(全媒体记者 沈永亮 通讯员 许卫波)

(来源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