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徽两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淮南通报两起

一、淮南市皖淮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德春违规私车公养问题。2023年2月至5月,张德春利用职务便利及管理漏洞,先后4次违规使用公司加油卡为其子私家车加油,加油款累计近1300元。2023年8月,张德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加油款已退缴。

二、凤台县金灿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22年11月11日下午,金灿公司召开学习讨论会,共30余人参加。会后,陈伟等人安排参会人员晚上在饭店用餐,合计消费3820元,其中包含香烟、白酒消费1500元。金灿公司将此次集体就餐作为会议接待予以报销,并通过虚报多报就餐人数的方式,将烟酒消费转化成餐费。陈伟明知以上违规情况,仍签字同意报销。2023年12月,陈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他参与聚餐的公司负责同志分别受到相应处分。(淮南市纪委监委)

宣城:通报二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郎溪县十字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廖开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7至2022年,廖开军在任郎溪县十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等职务期间,多次收受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等礼品及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同时,廖开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廖开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广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全组原负责人、二级警长余兵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21至2022年,余兵在负责广德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保全组工作期间,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2022年7月,借出差之机,乘坐公车赴浙江千岛湖公款旅游。同时,余兵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余兵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宣城市纪委监委)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