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强力推进重点领域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深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沿街商铺等开展隐患排查,保持严肃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
01
宣州区
安徽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A7栋和A8栋巷道5处消火栓管网无水、A2栋3-4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压不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安徽中合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宣城朝阳医院
违法行为:
厨房东侧杂物间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输液室3处电线未穿管保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厨房东侧杂物间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现决定予以临时查封。输液室3处电线未穿管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朝阳医院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宣城市惠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点未消除,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消防水泵房处防火门损坏;柴油发电机不能正常启动;北边疏散通道被占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惠之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宣城市理工学校
违法行为:
该单位宿舍楼一层出口两侧大门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二层宿舍使用可燃材料吊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理工学校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二层宿舍使用可燃材料吊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理工学校临时查封。
宣州区孙埠镇永乐老年公寓
违法行为:
一层12号房间1处烟感有故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州区孙埠镇永乐老年公寓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2
郎溪
宣城市摩星酒店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一层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防盗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摩星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郎溪县养正幼儿园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1号楼医务室未设置火灾感烟探测器、喷淋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郎溪县养正幼儿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03
泾县
泾县麓山村餐饮服务部
违法行为: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现决定给予泾县麓山村餐饮服务部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04
绩溪
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
违法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地下车库一具室内消火栓手轮无法转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现决定给予宣城市新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绩溪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整的行政处罚。
05
开发区
宣城市第十三中学
违法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第十三中学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宣城市尚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
违法行为: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宣城市尚越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宣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