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诈骗分子“洗钱”!这11人被阜阳警方抓了

为诈骗分子“洗钱”!这11人被阜阳警方抓了

近日

临泉警方成功抓获了一个

为诈骗分子“洗钱”的11人团伙

3月14日

临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在工作中发现

郭某某与房某某

疑似为诈骗分子提供“洗钱”服务

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民警们逐渐掌握了

这两个人的犯罪证据和线索

经查

自今年1月至3月期间

郭某某与房某某

为诈骗分子提供

资金转移和洗钱服务

两人不仅亲自参与

还陆续发展了

王某某、胡某某等10名下线

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洗钱团伙

他们通过收购、租借他人银行卡

帮助诈骗分子转移涉诈资金

在掌握了充分的证据后

临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果断出击

3月15日至4月1日

警方展开了一系列抓捕行动

陆续将郭某某、王某某

胡某某等11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犯罪嫌疑人房某某

被网上追逃

目前

该团伙的11名嫌疑人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切勿将自己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银行对公账户、实名注册手机卡等支付账户及通联账户,出租出售给他人使用。否则,不仅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也会在个人征信上留有污点,影响贷款等,还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 临泉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