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从青岛抓回黄山的李某某判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从青岛抓回黄山的李某某判了

前情回顾 :2023年, 辖区一居民 网购了一件 “始祖鸟”外套, 到货后发现是“假货”, 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 线索移交徽州公安分局森警大队。 经大队民警分析研判,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并于 11月17日 远赴青岛某处,将正在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衣物的 犯 罪嫌疑人李某某当场抓获。

犯罪行为: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明知销售的“斐乐”“始祖鸟”等衣物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仍大量购进并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广告进行销售牟利,共计销售假冒品牌衣物2万件,销售金额200万元,非法获利20万元。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并退出违法所得20万元。

依法宣判 :4月19日上午 ,徽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在徽州区巡回法庭——丰采服装产业园公开开庭审理,徽州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当庭出示相关证据,并发表公诉意见。同时以案释法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教育。最终经合议庭评议并采纳了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本案当庭作出判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来源:徽州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