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正在公示!
安徽
安徽 > 资讯 > 正文

安徽省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正在公示!

根据《安徽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各市文化和旅游部门、省有关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现将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4月25日至2024年5月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传真等书面形式实名向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以发送日期为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551-62999561

传真:0551-62999569

通讯地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17楼1713室

附件:安徽省第七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人员名单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4月25日

来源;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