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厅干被开除党籍 两上市国企原董事长获刑超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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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厅干被开除党籍 两上市国企原董事长获刑超11年

01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纪委监委原一级巡视员谢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谢强身为长期从事检察、纪检监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丢弃红色基因,丧失理想信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享受购房优惠,无偿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个人费用,对子女不实际工作获取薪酬知情未予纠正;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丧失纪法底线,大肆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和司法活动;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以案谋私,严重践踏职业操守,利用职权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投资入股、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谢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强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02

5月6日,据安徽纪检监察网消息,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一审获刑11年半。

王诚,正是上市公司海螺水泥的前董事长。

近日,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王诚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2年,被告人王诚利用担任淮南市田家庵区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淮南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蚌埠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海螺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收购公司股权、调整项目规划、推动项目建设、承销债券发行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637.380959万元,其中1583.75万元未遂。案发后,王诚退出全部赃款赃物。另查明,其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1700万元的国有资产损失。

从时间点来看,王诚在实施上述犯罪行为时, 2021年5月—2022年5月,还担任千亿市值上市公司海螺水泥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职务。

据海螺水泥此前的公告,2022年5月17日,公司收到王诚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其个人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王诚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法院综合考虑王诚犯罪的事实、性

质、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王诚当庭表示不上诉。

03

5月7日上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淮海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杰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违法所得1488.8458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刘杰利用担任淮矿集团副总经济师兼多种经营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淮矿集团内部产品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淮海实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职务提拔、获取内保产品资格等方面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3年,刘杰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8.8458万元,其中175.9932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杰受贿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与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违法所得全部退缴,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刘杰当庭表示不上诉。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