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堆放废清洗水,马鞍山德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马环(雨)罚〔2024〕8号。
具体信息显示,马鞍山德孚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厂房内擅自堆放装有印刷机清洗产生的废清洗水[危废代码HW12(264-013-12)]吨桶三个(重量为2.52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在危废库内,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00,000元。
来源: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