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安庆市迎江区委批准,安庆市迎江区纪委监委对迎江区教育体育局原党委委员、安庆市人民路小学原校长肖培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培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无视党纪国法,背离初心使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无视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并将“小金库”中的部分资金用于违规招待、购买烟酒;滥用手中权力,在学校项目承接、物资采购、学生入学、工作调动、职称评定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肖培英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迎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培英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安庆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