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用合肥近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擅自贮存危险废物,方盛车桥(合肥)有限公司被罚款11.8万,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皖合环﹝高﹞罚﹝2024﹞28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单位装配车间西边喷涂工序配套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两侧堆放活性炭吸附箱内更换下来的废过滤棉,未及时安全存放至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内,临时堆放的位置未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该公司处罚款11.8万元。
来源:信用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