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命名表彰了新一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
安徽省淮南市、六安市、亳州市、池州市成功入选地级全国文明城市,入选数并列全国第2,实现省辖市全国文明城市全覆盖。肥东县、肥西县、南陵县、潜山市、休宁县、明光市、颍上县、霍山县、郎溪县9个县(市)入选县级全国文明城市,入选数并列全国第3。131个村镇入选全国文明村镇,139个单位入选全国文明单位,30户家庭入选全国文明家庭,38所学校入选全国文明校园,3人入选全国道德模范。
近年来,安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广泛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域推进、全面提升、全员参与、全程把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来源:安徽新闻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