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信用阜阳披露行政处罚信息,阜阳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药店现场未能提供106种药品的合法购进票据,被罚款10.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太市监处罚﹝2025﹞944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9月25日,安徽省药监局执法人员对阜阳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存放有头孢克洛干混悬剂5盒、珍珠层粉5盒、黄芪建中丸7盒等106种药品(详情见扣押清单0925-1),该药店现场未能提供以上药品的合法购进票据。
天眼查信息显示,阜阳瑞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位于安徽省阜阳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瑞雪。
来源:信用阜阳、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