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31日,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安庆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过渡期的公告》:
为确保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工作有序开展,应广大市民要求,安庆市本级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过渡期截止时间调整至2026年3月31日,无需办理预约。广大市民可自主选择按原标准或新标准,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交存业务。

今年9月份,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庆市财政局联合发布《 关于调整安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及环节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自2025年7月1日起,对安庆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和环节进行调整。



来源: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