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地公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安徽一地公布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例

1.2025年12月21日,怀宁县城管执法大队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彭某某在某公司新建大楼奠基仪式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怀宁县城市管理局依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和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2025年12月23日,杨某在岳西县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岳西县城市管理局根据《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固废典型案例

3.2025年4月至7月期间,邓某先后多次将建筑垃圾擅自倾倒在望江县某工地上。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考虑其情节较轻、主动到案且如实供述违法事实,望江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违法行为人邓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处罚。

三、非法转移处置倾倒固废毁坏林地典型案例

4.2025年11月25日,陈某在未办理林业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工程渣土倾倒堆放至潜山市源潭镇某处林地。经鉴定,陈某毁坏该处的部分林地,地类为一般乔木林地,面积206.7平方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潜山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责令陈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并处600元罚款。

来源:怀宁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