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媒体记者从宣城市人民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了解到,《宣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随着宣城市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电梯保有量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5年底,宣城市在用电梯总量已达21454台,其中使用超过15年的电梯数量不断增加,电梯安全运行风险日益凸显。此外,数据显示,宣城全市电梯困人事件中,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占比达50.95%。
为适应电梯安全管理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强化全链条监管、保障人民群众乘梯安全和出行便利,制定一部符合宣城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和紧迫。《宣城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于2025年1月启动,2025年10月29日经宣城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7日经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
在强化智慧电梯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新安装电梯配置电梯应急电源或者电梯自动救援操作装置;电梯轿厢、井道实现公共移动通信网络信号覆盖,安装电梯故障监测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电梯须配备视频监控设施;鼓励加装智能阻车系统。
对于使用超过15年的电梯,《条例》规定使用超过15年、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故障频发、受灾害影响等情形的电梯,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进行安全评估。电梯评估后继续使用满五年的,应当再次评估。严禁评估机构出具虚假评估结论。
在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方面,《条例》规定,住宅电梯改造、修理、更新费用可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规定政府应当设立应急备用金,用于紧急情况下的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作为住宅电梯使用单位的,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电梯维修养护费用;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利用住宅电梯的广告收入可以优先用于电梯的维护保养等。
在规范乘用人乘梯行为上,《条例》详细列举了多项乘用人应当遵守的规范,明确禁止使用载人电梯运载电动车辆或其蓄电池等危险行为。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宣城市积极推广“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从技术上防范电动车进梯带来的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近3000台电梯加装了该系统。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