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企业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被罚没超66万元

安徽一企业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被罚没超66万元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被处以罚款16.854858万元,被没收违法所得50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郎公管罚字﹝2026﹞1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在2023年郎溪县飞鲤镇、新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郎溪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决定:

1.罚款168548.58元;

2.没收违法所得(郎溪县检察院、公安局已收缴该违法所得伍拾万元,并已上缴国库)。

天眼查信息显示,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宣城市振华水利工程成员,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1条,涉诉关系51条,开庭公告10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