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未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导致农民工反映欠薪,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8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淮人社监罚﹝2026﹞5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该公司在承建淮南市经开区德邦文庭苑项目期间,未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导致农民工反映欠薪。
对此,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上述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江苏永超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建筑企业,核心业务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及地基与基础等工程施工服务。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7条;开庭公告131条,立案信息57条。
来源:信用安徽、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