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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唱歌滑倒 蚌埠女子摔断价值3000元手镯


来源:蚌埠新闻网

在KTV唱歌,准备离开时,滑倒摔伤,范女士说,她身体并无大碍,但腕上花3000块钱买的翡翠手镯摔成了四截,KTV方拒绝赔偿。”  范女士说,她们找店家协商赔偿事宜,遭到了拒绝。

原标题:KTV唱歌滑倒摔断价值3000元手镯

在KTV唱歌,准备离开时,滑倒摔伤,范女士说,她身体并无大碍,但腕上花3000块钱买的翡翠手镯摔成了四截,KTV方拒绝赔偿。“我在他们店里摔倒,人身损害不让他们赔偿,镯子的钱他们应该赔吧?”

顾客:在KTV滑倒镯子摔断

1月17日,范女士的好朋友从外地来蚌埠,几个好朋友相约一聚,吃完晚饭后,又来到淮河文化广场附近的一家KTV唱歌,其间点了些啤酒,范女士也喝了一些。

唱到凌晨以后,范女士和朋友准备离开,不想在KTV内滑倒,摔倒在地。“当时戴在左手腕上的镯子摔成四截,还把左胳膊给划破了。”

范女士说,摔倒后她活动了手脚,发现都能动,觉得应该无大碍,虽然出血有淤青,也没去医院治疗。“我是在他们店摔倒的,镯子钱他们应该赔。”范女士说,镯子花3000元买的,自己有发票,且她们离开时,看到保洁人员正在拖地。“虽然我喝了酒,穿着的也是高跟鞋,但地面也湿滑,店家多少要担责的。”

范女士说,她们找店家协商赔偿事宜,遭到了拒绝。

经营者:如要赔偿可走法律途径

1月25日下午,记者联系到范女士摔倒的KTV,工作人员表示,确实发生过此事。“对方摔倒,可能是酒喝多了,跟我们没有关系。”工作人员说,范女士摔倒后,与店里人员发生纠纷,也报了警。“赔不赔需要法律来定。”工作人员认为,范女士索要赔偿,可走法律途径。

律师:KTV是否担责要看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范女士摔倒,店家该不该承担责任?本市的陈宗瀛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该KTV作为娱乐场所,对前往消费的顾客应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要看KTV是否有防滑的安全提醒,是否有防滑措施,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陈律师说,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就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范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对自己的人身安全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KTV内一般灯光较为昏暗,范女士穿高跟鞋又喝了酒,行走时应知道要注意安全,故范女士对自己的摔伤亦负有一定责任。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给12315消费者投诉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查看监控,了解当时情况,才能判断经营者是否担责,担多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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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KTV 唱歌 安全保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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