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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经营路线先交买路钱 蒙城夫妇为孩子疯狂搭档捞钱


来源:中安在线

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蒙城分公司经理杨凯和妻子杨雪明走上了搭档捞钱之路,两人挪用公款250余万,并受贿近40万元。2011年,蒙城分公司职工汤某(已判)和其他三人组了新车队,汤某找到杨凯提出让蒙城分公司允许他们车队进站接客,杨凯提出入股30万元参与经营。

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蒙城分公司经理杨凯和妻子杨雪明走上了搭档捞钱之路,两人挪用公款250余万,并受贿近40万元。日前,杨凯、杨雪明分别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年。

想要经营路线先交买路钱

2006年个体运输车主郁某(另处),承包经营了蒙城至深圳客运线路,为获得杨凯的照顾,找杨凯商谈。杨提出参与经营,并获得20%股份,后蒙城至深圳线路总股份额为150万元,杨凯占10%股份,按20%分红,即送给杨凯15万元干股。

2011年,蒙城分公司职工汤某(已判)和其他三人组了新车队,汤某找到杨凯提出让蒙城分公司允许他们车队进站接客,杨凯提出入股30万元参与经营。后汤某答应给杨凯入20万元股份,再给2个点的红利(1股20万元,1个点是2万元),即给杨凯入4万元的干股。

后杨凯还分别利用职务便利,要求参与多条线路分红,共计收受贿赂近39.5万元。

为给孩子换环境疯狂挪用公款

杨凯和杨雪明有个儿子,很早便确诊为抑郁症。2006年,杨雪明萌生了给孩子买套房换个环境的想法,但因资金不足,在杨凯的授意下,她便从公司三产账户上支取26.66万元用于买房。

接着,两人又利用公款投资牟利,共挪用公款99万元。 2011年,汤某成立新公司后,两人从公司账户转出20万元到汤某账户,入股汤某的新车队经营。后合作伙伴陈某打算投资房地产,资金不足,杨凯二人又从公司账户转出50万元给其投资。

杨雪明为了尽快将公司的钱还上,竟私自挪用公款160万元用于投资。她的投资大户是某国有银行蒙城支行营业部主任王某(另处)。 2010年,王某找到杨雪明称他的一个朋友资金紧张,向杨雪明借款50万,后连同利息6万元已经归还。

后杨雪明又分别从公司账户转款40万元,给该银行一名员工用于民间借贷,以及车队的经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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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振北]

标签:杨凯 搭档 孩子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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