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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新建住宅小区将接受综合查验


来源:阜阳新闻网

记者近日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阜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市相关部门将就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对阜城新建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查验。

原标题:阜城新建住宅小区将接受综合查验

记者近日从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加强对阜城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市相关部门将就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对阜城新建住宅小区进行综合查验。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予全额解控。

据了解,此次综合查验的实施范围为2013年10月1日以来阜城范围内交付使用的新建住宅小区,查验内容包括:是否将水、电纳入城市管网,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并对物业服务用房、公用场地、公用设施设备配置独立的水、电计量装置;是否在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主管网覆盖的区域,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供热管道的敷设且与相应管网连接,并按照规划要求安装分户计量装置和控制装置;是否将电话通信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安全监控装置及其他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置到位;小区内有人防、地震、气象等专项工程内容的,是否按规划要求完善人防、地震、气象等专项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消防设施建设;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教育、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环境卫生等设施以及社区管理用房建设;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小区道路建设,并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相连;是否按照规划要求完成绿化建设及车库、车位的配置;前期物业管理是否已按照规定落实;各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手续是否完备等。

市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商品房屋初始登记时,将查验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材料。对未按规定办理物业综合查验备案手续的,市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不得办理房屋确权登记手续。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不合格的,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不予全额解控。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擅自交付新建住宅小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关单位未按照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合同约定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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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新建住宅 查验 阜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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