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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来源:阜阳市民政局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执行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时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且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目前,我市共有敬老院320家,床位4.7万张,集中供养人数1.7万人,按10:1比例配备,共有敬老院管理人员1700多名。

原标题:阜阳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待遇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发展、最低工资水平逐步提高以及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规范化、正规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调动管理服务人员为农村五保老人热心服务的积极性,使敬业奉献懂管理的人员安心工作,阜阳市民政局、财政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全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待遇。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在执行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时应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0%,且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目前,我市共有敬老院320家,床位4.7万张,集中供养人数1.7万人,按10:1比例配备,共有敬老院管理人员170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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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泓炜]

标签:服务人员 最低工资标准 正规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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