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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出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来源:淮北新闻网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具体涉及市场的选址以及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

原标题:淮北市出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近日,我市正式出台《城区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对农贸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分别提出了要求,具体涉及市场的选址以及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方面。

针对市场规划,《规范》明确指出,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办理划拨居住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或出具经营性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须依据农贸市场布点规划,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条件中,明确用地范围内农贸市场的位置、规模;用地内未布点农贸市场的,须按照标准缴纳农贸市场配套建设代建资金。

针对市场管理,《规范》对进货管理、入市检测、场内管理劣品清退、禁营项目都予以严格规定。如场内商品进货商应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来源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鲜肉类必须从当地定点屠宰厂进货或从“场内挂钩”的批发市场进货,并附有与货物相符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未实行定点的鲜牛、羊肉等,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市场应每天核对进货商品与商品检疫检验合格单(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质检人员应对各种单证进行真伪及有效期验证,对初次入场的经营者资质证明及其商品质量证书原件应留复印件存档,建立可追溯机制。

《规范》同时明确,我市农贸市场根据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分为三级,一级农贸市场为市级中心城区农贸市场,二级农贸市场为市级中心城区以外的市辖区、县所在地农贸市场,三级农贸市场为乡镇及其辖区的农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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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鹏飞]

标签:农贸市场 建设 淮北市出台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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